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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6-10-08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6-10-08

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政府机关2016年第三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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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开展自治区直属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6(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告,现将本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
2、集合时间:2016年9月27日早7:20前。
3、集合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内蒙古武警医院门口。
    二、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进行。
   2、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并准备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每人360元。  
 4、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
5、考生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体检结束后2天内未接到复查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手机号码有变动的提前通知遴选单位。
 自治区公务员局咨询电话:
0471—6946430、6946330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6年9月26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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