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1-04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1-04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3号)精神,自治区组织实施了第三批创业型旗县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经研究决定,授予乌拉特前旗、集宁区为自治区级创业型旗县。 希望通过自治区考核评估的创业型地区,充分发挥自治区级创业型旗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措施,充分释放各类创业主体活力,努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新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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