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重点
遴选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
(一)要对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发展领域、有可能产生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和产业化项目进行深入调研,明确选拔重点。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
(三)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把产业创新人才特别是非公领域人才纳入视野,重点面向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民族特色优势产业,面向高新区、创业园等产业化创新人才集聚的科技园区,面向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联系掌握推荐一批人才,明显提高产业创新人才推荐比例;
(四)要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
(五)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遴选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遴选推荐数量和程序
(一)遴选推荐数量和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我区选拔推荐名额共有15名。为提高工作效率,各盟市推荐人选不能超出5人,自治区直属厅局及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不能超出2人。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保证候选人质量。
(二)遴选推荐程序:选拔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一是基层推荐人选。由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干部)部门推荐人选,其中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二是盟市(厅局)提出意见。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自治区直属厅局、企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推荐人选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三是组织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指标控制数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形成一致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盟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选拔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
2.相关表格(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一是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式1份,二是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每名推荐人选1份;
3.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请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
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刻录光盘)。
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百千万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需登录东方智辰网,选择“下载中心”,进入“下载中心”页面后点击左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右侧软件列表中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进入采集工具软件中录入个人信息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RPU文件)。
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晓芳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电子信箱:rstzjc@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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