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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07-04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07-04

关于医药机构申请自治区本级定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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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医保发[2016]1号文件要求,呼市辖区机构如需申请内蒙本级定点,请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按照文件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医保局综合处411房间。下载表格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险—医疗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咨询电话:6606323

6606240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7月4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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