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1-08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1-08 |
内人社办发〔2017〕357号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盟市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3号),打造特色突出、功能完备、承载力强、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创业带动就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就业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以下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为2017年度示范性基地: 一、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3个) 1.内蒙古天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东海.淘宝城创业园) 2.兴安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3.阿拉善博隆时代创业园 二、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实训基地(1个) 巴彦淖尔市新剑桥就业培训中心 三、盟市级示范性就业实训基地(7个) 1.呼和浩特市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 3.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中等职业学校 4.赤峰市松山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5.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6.巴彦淖尔市新剑桥就业培训中心 7.额济纳旗职业中学就业技能实训基地 希望被授予示范性基地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创业就业思路,充分发挥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两个载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全区优秀创业就业环境,促进实现创业就业最终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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