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3-08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3-08 |
内人社办发〔2019〕24号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会、工商联: 现将《2019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密切沟通配合,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3月5日
2019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2019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防,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完善劳动保障领域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机制建设 (一)全面部署,统筹安排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5〕22号),继续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督查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日常考核监控,把重点工作落实到常态工作中。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调度,深入调查研究,开展风险研判,完善评价机制,确保本年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三)继续做好用工备案工作。企业在岗职工备案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主动开展指导服务,提高企业自主备案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做好备案数据日常审查工作,保证备案数据质量。 (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严格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行申请许可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劳务派遣经营企业与用工单位规范用工。 (五)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加强劳动关系领域形势分析与风险预防,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开展重点领域、行业劳动用工情况监测,密切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发现、协调处理好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隐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六)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巩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建立集体协商综合评价机制,把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扩大协商覆盖面。完善建会企业基本信息,做好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行集体合同送审承诺制度、审查公示制度。 (七)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作用。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在部分盟市试点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定工作指导服务站,开展党建引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示范工作,提升民营企业软实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与职工权益改善的互利双赢。 三、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实践 (八)加强劳动关系领域信用建设。继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认定、评价工作,增加认定数量,提高评价质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对已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实施联合激励;按照《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规定,及时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推动各有关部门对纳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九)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按照试验区建设方案规划,指导综合试验区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和方法创新,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创新试验,不断总结创造经验。 (十)做好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自治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任务。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评估。 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十一)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格执行对外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特殊工时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信用信息报送与修复等工作,提高涉企服务质量。 (十二)广泛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以“走进企业,诚信与和谐发展”为宣传月主题,广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认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的知晓率。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召开企业座谈会或培训班,重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谐劳动关系知识、诚信经营等内容。对国家和自治区表彰的模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示范典型的选树、宣传,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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