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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185号
成文日期 2022-10-27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185号
成文日期 2022-10-27

关于开展全区示范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工作和征集2022年全区示范性创业园 (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店和“四众”创业支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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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示范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动态管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发展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推动全区创业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定于10月26日-12月10日开展全区示范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工作和2022年全区示范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店和“四众”创业支撑平台征集工作,请各盟市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评及征集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附件:1.全区示范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工作方案

2.2022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店和“四众”

创业支撑平台征集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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