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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3〕91号
成文日期 2023-05-08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3〕91号
成文日期 2023-05-08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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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每个盟市、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1个备选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和其他证明材料或补充材料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王慧

联系电话:0471-6944061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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