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2024〕3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信息化部门要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走企业访需求”“走基层送政策”等活动,讲清惠企政策、办理流程和申报渠道,着力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盟市要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诉求,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季度报送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阶段总结,填报《先进制造业促就业情况调度表》,分别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郭庆 (0471)661110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刘元 (0471)4824853
附件:《先进制造业促就业情况调度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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