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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6-05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6-05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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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2024〕39)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信息化部门要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走企业访需求”“走基层送政策”等活动,讲清惠企政策、办理流程和申报渠道,着力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盟市要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诉求,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季度报送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阶段总结,填报《先进制造业促就业情况调度表》,分别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郭庆0471)661110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刘元  0471)4824853

附件:《先进制造业促就业情况调度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5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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