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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34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34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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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新消费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夜间经济、新式茶饮、宠物经济、国潮、剧本杀、一人食、云游戏等多领域新消费模式正强势崛起,迅速成长。全新的消费循环体系在科技创新的支撑下不断完善、成熟,已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动能。您通过相关数据对夜间经济、沉浸式体验经济进行了具体分析,给出了我区新消费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建议,非常有建设性。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我区消费模式转型发展。我们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培育文化新型业态。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主题公园、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等业态转型升级。二是实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程,推动5G、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线上演播、博物馆展览展示、智慧景区打造、新场景应用、新业态培育等方面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智慧旅游、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三是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提质升级,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文化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四是组织国家级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对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在政策、试点示范方案、消费模式、消费机制体制、消费主体、消费活动、产品创新、消费供给、夜经济等方面作出统筹指导和安排。组织现有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开展消费活动。五是组织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及评分细则》,评定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对已获评国家级、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地区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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