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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48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48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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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范围内长城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长城基本情况

(一)长城资源情况。内蒙古长城资源在我国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区长城总长度为7570公里,位居全国第一。包括战国赵、战国燕、战国秦、秦代、西汉、东汉、北魏、北齐、西夏、金代、明代共11个朝代,分布于12个盟市的76个旗县(区)。其中早期的战国赵、燕、秦长城全长约439公里;秦长城约918公里,汉长城约1422公里;北魏长城全长约476公里;金界壕总长约3603公里是内蒙古境内遗存最长的;明长城全长约712公里。

(二)长城保护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工作。一是自治区政府将长城保护经费列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2015年从主席预备费中拨付1000万元作为长城保护专项经费,自2016年以来,每年专项补助1000万元),从今开始,自治区财政将全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由原来的不足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二是2017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全区长城墙体、壕堑、单体建筑、关堡和相关设施等13728处长城遗存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三是2016年开始编制了《内蒙古长城保护规划》,报请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2022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已印发实施。四是加强长城保护立法工作。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的意见》下发全区执行,并将长城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责任目标。自2020年开始自治区党委将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纳入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全面压实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此外,《包头市长城保护条例》、《巴彦淖尔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均已公布实施,《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已完成立法程序,有望2022年底实施。五是扎实做好长城“四有”基础工作。2016年以来,各地文物部门在长城沿线设立保护标志牌1413块、保护界桩8936个、保护说明牌326块,基本实现了保护标志全覆盖。六是加强长城重点地段的维修维护。“十三五”以来,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36亿元,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新城区,包头市固阳县、石拐区、青山区、昆都仑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兴安盟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中旗、后旗,阿拉善盟阿左旗等地段战国、秦汉、明代、金代各类长城,共计36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维修维护。七是创新长城保护执法巡查模式。2019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建立了17个委、办、厅、局组成的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全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组建了“马背文物(长城)保护队”“驼峰文物(长城)保护队”,去年又为全区103个旗县市区配备了无人机巡检设备,全区现有长城保护员973人。目前,正在以赤峰市为试点推行长城长(文物长)制,进一步加大长城等重要文物的保护力度。八是成立长城保护专业机构。2017年1月,自治区编委会批复成立正处级事业单位的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工作中心,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长城保护专业机构。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组建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将内蒙古文物保护中心和长城工作中心并入,加大对长城等文物遗址的考古研究力度。九是加大长城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我们结合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内蒙古草原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对长城保护相关知识、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和报道。《远方的家—长城内外》、《塞外列城》、《河套长烟》、《千古河套》等系列宣传片在中央、地方多个电视台播出。2022年自治区文物局组织举办《长城两边是故乡》文物精品展,与呼和浩特市长城科普学会联合举办《内蒙古长城摄影展》,组织汇编《内蒙古长城保护手册》下发基层,举办长城历史文化展,逐步形成保护长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长城资源利用情况。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结合我区长城保护情况,不断提高长城重要点段开放和利用率,但鉴于我区长城保护现状,整体开放率不高。目前包头固阳秦长城康图沟段已建设成为3A级旅游景区,清水河县明长城、新城区坡根底段秦长城、克什克腾旗乌拉苏太段金界壕等地段正在逐步推进开放展示进程。

(四)长城文化公园建设情况。按照国家《长城、长征、大运河国家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自2019年底启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一是2020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自治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内蒙古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统筹推进。二是组建了由国内区内知名文物专家、旅游专家组成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家咨询组,为开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三是编制印发建设方案。按照《长城、长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方案的4大功能区、5大工程和7个类别建设项目要求,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四是完成规划编制。组织编制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保护规划大纲》,计划打造六个长城主题展示区、九条集中展示带、十二个核心展示园和N个特色展示点,积极构建“六、九、十二+N”内蒙古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空间格局,从西向东横跨内蒙古自治区约2000公里范围。 五是积极争取项目。2020年,我区15处长城点段入选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这些重要点段将作为长城监管重点和近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以及经费、政策倾斜支持范围,进一步强化相关长城文物本体、文化景观要素及周边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保护。我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明长城、新城区坡根底秦汉长城,包头市固阳秦长城、保护修缮工程3项入选国家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大项目。积极申报2021年中宣部和国家文物局国家文化公园保护利用项目,固阳秦长城、磴口鸡路塞障城保护展示2个项目获批或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的建议非常契合目前我区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实际和思路,对我们的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长城保护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巡查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我们计划利用3年时间,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对我区长城重要点段开展自查和摸底,加强长城普查工作,完善四有工作,重新核定长城两线范围,并纳入国土空规划;

二是联合自治区人大和司法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动《内蒙古长城保护条例》立法程序;

三是充分发挥长城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和长城保护者的积极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保护长城的积极性;

四是督促盟市、旗县政府,在全面、系统可行性评估后,重点探索“实施一批长城综合展示工程,新建一批长城保护展示示范区”,争取将我区部分保存较好、具备开发价值的长城点段纳入国家参观游览示范区;

五是积极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目前我区以包头市固阳县秦长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明长城、新城区坡根底秦长城为试点先行开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以上3处长城位于呼和浩特和包头市两大经济文化中心附近,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是我区保存最为完好、最有观赏价值的长城段落,具有开发利用潜力,且与周边老牛湾、万家寨黄河水域、哈德门森林公园、春昆山等自然风光融为一体,是我区长城保护利用资源最具优势的文旅融合项目。目前3地已完成建设规划和方案编制,具体项目正加快推动。

六是加大长城宣传阐释。打造以长城为主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体系,对于深入发掘长城蕴含的人文精神,让广大观众近距离的领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充分激发爱国主义热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将深入贯彻“两个打造”具体要求,继续组织举办内蒙古长城文化、文物展览,与主流媒体联合拍摄制作内蒙古长城纪录片、宣传片《长城长》等。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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