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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建议字〔2023〕36号
成文日期 2023-06-15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建议字〔2023〕36号
成文日期 2023-06-15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0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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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福蒙代表: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第160号建议由我厅负责主办。感谢您对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关注,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是加大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力度。2020年开始,每年在全区选拔推荐切实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引领示范和骨干带作用的、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度较高的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报送文旅部,目前已有50名乡村人才入选文旅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部分人员已获得文旅部经费资助。

二是加强了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自治区文旅厅累计举办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线下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重点对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旅游经营户、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举办了内蒙古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线上培训班,全区乡村旅游带头人、经营户、从业人员以及各级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等参加。培训班累计在线人次近1万,实名注册人数868人。直播评论区和学员群反响热烈,一致好评。组织7批次共20余名自治区旅游智库专家,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等盟市进行乡村旅游业发展规划、项目策划、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实地指导。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自治区文旅厅坚定不移走乡村旅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聚焦五大任务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全区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

四是助力乡村组织振兴。自治区文旅厅在全区大力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通过打造重点旅游村镇,助推乡村组织振兴。要求申报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能够整合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企业、行业协会等力量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乡村组织振兴。村民能够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要素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收益分配机制科学,能够有效保障村民合理收益,巩固脱贫成效、带动增收致富效果较好。育了一批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产品特色鲜明的旅游村,目前,全区共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6个、重点镇6个,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87个、重点镇7个。

  五是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自治区民政厅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联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启动了“聚千社、兴百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并建设了“内蒙古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平台”,自治区副主席奇巴图出席了启动仪式。平台自运行以来,已组织入库帮扶需求项目1039个,社会组织认领帮扶项目232个,提供帮扶资金2573万元,内蒙古医药商会、内蒙古银行业协会等20余家社会组织与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乌兰察布化德县等重点帮扶旗县已达成合作协议,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收到初步成效。

下一步,自治区文旅厅将继续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区乡村旅游发展布局,持续做好全国、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工作,重点培育甲兰板村、代钦塔拉嘎查、哈沙图村等创建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强化“智力”支持,开展“送智”下乡活动,组织全国、自治区文旅专家实地指导乡村旅游发展,不算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质,提高乡村旅游产品附加值。

自治区民政厅将持续做好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加大“内蒙古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做好社会组织帮扶意愿和乡村帮扶需求对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分布广泛、资源丰富、功能多元”的自身优势,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方式,通过产业帮扶、文化帮扶、人才帮扶、生态帮扶、组织帮扶、消费帮扶、慈善帮扶等形式,积极为重点帮扶旗县困难群众解决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进现代乡村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5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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