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公安机关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9-01-0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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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杨伟东、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分别介绍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王瑞峰主持发布会,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王瑞峰


王瑞峰:内蒙古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伟东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文忠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树泉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栗秉生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宏科同志。

下面,请杨伟东副主席主持新闻发布会。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

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  杨伟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去年7月6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半年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就有关问题与记者朋友们进行了交流。到今天,距上次新闻发布会召开整整过去半年时间。半年来,全区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下,继续全面深入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新战果,夺得了新胜利。今天,我与公安厅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将各位记者朋友再次请来,主要是向大家通报去年全年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进一步的交流。

首先,请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通报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来通报一下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1月3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李纪恒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中央精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帷幕正式拉开。

中央和自治区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在符合我区实际、具有我区特点的“12345”总体工作思路指引下,出重拳、下重手,发起了一波又一波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迅速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气势,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1个,铲除涉恶团伙82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4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45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31.9亿元,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了全面震慑态势。

我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扫黑办”的好评,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区公安机关组建“猎鹰”突击队的做法和成效,公安部发出专电通报表扬我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有关做法。我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具体做法和成效,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提升站位,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新一届公安厅党委带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全面强化政治担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全区公安工作提档升级、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重要抓手,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保障、高要求压责,为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公安厅和各盟市、旗县公安机关分别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了“扫黑办”,建立了“日研判、周例会、月调度、季督察”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人主动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效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早打与晚打不一样”、“主动打和被动打不一样”的思想意识,誓将黑恶势力连根拔起。公安厅党委在全国首创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受理群众举报有效线索1712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50份,及时推动了一批问题短板有效整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坚持依靠群众,始终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作为基础先导工作抓在手中。我们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全区公安机关会同各级主流媒体同向发力、协同作战,形成全方位舆论矩阵,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决心和态度,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带头公布受理群众举报方式,畅通网上网下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发布张贴《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踊跃提供身边的违法犯罪线索,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这场专项斗争当之无愧的“主力军”。去年,各级公安机关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近万条,其中42%来自群众举报,有力地支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扩大战果。迫于强大的宣传声势,全区先后有211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此外,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找线索”,组织全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和新业态进行滚动排查,力争从中发现有价值线索。在广辟线索来源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线索无大小”理念,落实“三长”责任制,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对各类涉黑涉恶线索进行逐条梳理研判、严密核查处置。依靠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全区已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89个、破获其他刑事案件591起。

三、坚持依法严惩,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黑恶行为。公安厅认真梳理我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和特点,针对我区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行业领域,在公安部确定的“十类打击重点”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我区专项斗争“十五类打击重点”,确保了打击全覆盖、无死角,向涉黑涉恶犯罪发起了全面围剿。各地充分调动各警种合成作战,对经济热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套路贷”“地下出警队”“暴力讨债”等黑恶犯罪重拳出击、纵深打击。去年,全区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12次“2018扫黑除恶”集中行动,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组织集中抓捕,迅雷出击,铲除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全区公安机关普遍采取了专家指导、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切实加大了重大疑难案件的侦办力度。公安厅直接提级侦办了通辽市“3.15”涉黑专案,通过异地用警,专案攻坚,一举打掉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垄断建材批发市场、欺凌竞争对手的冯某等人特大涉黑犯罪集团,落地核实刑事案件51起,抓获团伙成员58名,已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此案被中政委列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为进一步加大震慑力度,公安厅三次发布了悬赏通报,对90名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进行公开通缉,目前已抓获56人。

四、坚持攻坚克难,部署开展“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行动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破解“打不深、打不透”的难题,公安厅建立了异地侦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机制,在全区先后组建了30支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方式,专门负责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和立线侦查。为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全面攻坚,公安厅于去年9月30日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打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集中铲除一批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个月来,全区又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8个,铲除涉恶团伙181个,进一步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震慑态势。期间,我区先后宣判4例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件,分别是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兰某某等人垄断矿产资源、组织围胡赌博涉黑案,兴安盟崔某某等人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村民涉黑案,锡林郭勒盟陈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暴力催债涉黑案,包头市贾某某等人打着金融信息咨询公司幌子、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替人讨债涉黑案,有近百人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刑。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加强与各级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敢于揭盖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在联合侦办一起涉黑案件中,查实一名正厅级干部涉嫌为该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现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147名,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02名、村嘎查两委干部45名,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另有多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五、坚持肃本清源,始终把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初心使命记在心上。专项斗争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更加注重与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致力于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除恶务尽、肃本清源,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了与组织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扫黑除恶与村嘎查换届选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公安厅对全区“两委”干部开展了专题研判,共排查出2000余名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据此,组织、民政等部门依法取消1000余名候选人参选资格,有力地把好了“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入口关”。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坚持“边扫、边建、边治”原则,深入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出治安乱点地区267个、已整治194个,收缴枪支1648支、子弹铅弹26万余发、炸药4.4万公斤,在全年命案全破的基础上又破获命案积案49起,迅速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带动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升,实现了扫黑除恶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双提升”。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扫黑除恶工作任务仍很艰巨,人民群众对我们还有很多的期待。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之年,全区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武汉会议”、公安部“太原会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扫黑打伞铲基础”这条主线,强力推进扫黑除恶纵深攻坚,全面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内蒙古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问答环节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刚才通报中提到,公安厅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请问专项巡察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  杨文忠


杨文忠:2018年7月份,公安厅党委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两个月间,公安厅6个巡察组对全区12个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党委及其所属的132个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有力推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共抽查走访派出所211个;组织召开座谈会107场2360人,组织个别谈话1236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379人,接收来电举报5406次、来信举报1329件、短信举报683件、微信举报624件、电子邮件举报410件;收集问题线索9831条,梳理有效线索1712条,督办220条线索完成“三有一无”评定;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50份。

两个月的专项巡察,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各族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补齐了基层公安机关党内监督短板,拓宽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取得了一定成效。总的感觉,各级公安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工作是有力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巡察组也发现了各地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方面还存在工作协调不深入的问题,线索排查方面还存在分工不细致的问题,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安厅党委还对3个盟市公安局、7个旗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专项巡察工作结束后,公安厅以巡察成果为依据,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政治“净化器”,谋划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台账,逐条销号;推动巡察收到的线索核查办结,确保条条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专项斗争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请问公安厅领导,公安机关是如何宣传发动群众的?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又是如何办理的?


解答:扫黑除恶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涉黑涉恶线索作为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鼓励群众举报、派出所排查、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获取、从日常警情中研判等多种渠道,获取了大量的涉黑涉恶线索,其中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000余条,占涉黑涉恶线索总量的42.4%,是线索的主要来源。

工作中,各地均采取“传统+现代”宣传模式,密集发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寄地址和网络邮箱,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自治区公安厅长、盟市和旗县(市区)公安(分)局长集中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组建专班,迅速核查群众举报线索,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举报线索的积极性。

各级公安机关还先后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广大民警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宣讲扫黑知识,受理群众答疑,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黑恶势力的能力。各级媒体集中报道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覆灭记,通过以案说法,起到震慑犯罪、发动群众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主动性、积极性。

群众利益无小事。公安厅要求各地,对群众实名举报线索,不论是黑恶犯罪和个案线索,还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线索,都要逐一落地核查、逐一反馈回复。工作中,各地对专项斗争中的实名举报人,坚持做到“两回访、一保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确保件件有结论、有回音。一是主动回访。各地在办理线索过程中,主动回访来信、来电等实名举报群众,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告知进展情况,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耐心说明情况,告知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二是办结回访。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和其他线索,核查办结完毕后,在前次回访的基础上再次回访实名举报群众,告知办理结果,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解释工作。三是严格对实名举报人保密。各地进一步严明线索核查保密纪律,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群众和证人,坚决做到严格保密,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安机关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还深入贯彻“专项斗争成效由人民来评判”的有关精神,组织实施了扫黑除恶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广大基层民警进社区、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牧区,召开警民恳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可以说,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期,媒体纷纷报道了“包头市民警楼长送问卷”、“巴彦淖尔市公开向师生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等等,都是扫黑除恶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的一部分。


人民日报记者


人民日报记者:刚才通报中提到,我区公安机关开展了全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能否举例说明黑恶势力涉足的领域以及对社会的危害。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  王树泉


王树泉: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十项打击重点”,大家都很清楚了。我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增加了“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充当讨债公司,组织农闲赌博、围胡放款,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等五类黑恶势力纳入打击重点,工作中,我区就陆续打掉了一批涉及以上领域的黑恶势力。

例如,巴彦淖尔市打掉的兰某某等人涉黑组织,主要就是涉足矿产领域的黑恶势力。据查,2013年至2016年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兰某某、张某某为了达到控制、垄断当地砂石料市场的目的,非法成立“巡山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制作巡山队标志,对拉运砂石的大货车司机进行拦截、恐吓、殴打,敲诈勒索砂石场同行,阻止经营、垄断价格,严重破坏当地的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该涉黑组织还在农闲时节,开设赌场组织赌博,一些农民朋友被引诱去赌博,输光了积蓄,有的甚至家破人亡。公安机关依法拔掉这一盘踞当地多年毒瘤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2018年12月9日,五原县人民法院对兰某某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兰某某等13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地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呼伦贝尔市打掉的“王氏姐妹”涉恶团伙,就是典型的非法强占草原黑恶势力。2018年2月,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接到牧区群众举报称,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苏木阿尔山嘎查“王氏姐妹”团伙非法霸占草原,欺压残害百姓。经公安机关侦查,“王氏姐妹”强占草场12000余亩,旅游季节设置路障,擅自对进入草原车辆收取费用。此外,还对16000亩草场私设围栏,对不慎误入围栏的牛羊蛮横扣押、私自售卖,对当地牧民群众身心健康、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2018年12月10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氏姐妹”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六年半有期徒刑。“王氏姐妹”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当地牧民群众的冤屈得以昭雪。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打掉的以李某某为首的“沙霸”恶势力团伙,就是近年来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代表。2018年3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有“沙霸”。经查,这伙“沙霸”强迫小区业主从他们手中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沙子、水泥、小红砖装修房子。该团伙在业主之间进行宣传,要求必须买他们的沙子,即使买过沙子的想要运进自己家,也要给他们交“过路费”、“保护费”。同时,他们还对“抢生意”的同行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打压竞争对手。至案发前,该团伙已垄断了数个小区的装修市场,实施了多起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该团伙被彻底打击处理后,新城区、赛罕区附近新建小区的供沙市场秩序很快恢复平稳,沙子回归至正常价格,老百姓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2018年12月21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2万元,该团伙其他成员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打掉了一大批类似以上案例的黑恶势力,收到很好的社会效应、法律效应。也请媒体朋友们常深入基层,多采访一些群众,用事实验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谢谢大家。


杨伟东:自由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刚才,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就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作了发布,四位记者朋友作了现场提问,公安厅党委4名班子成员一一作了回答。大家如果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和话题,会后 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今年是全面攻坚的关键一年。去年12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视频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棍同志,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和全国视频会议精神,公安厅党委立足内蒙古实际,研究制定了今年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把握 “五个度”,牢牢抓住 “五个关键环节”,健全完善“五项机制”,强力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力争年内使黑恶势力在我区得到基本根除。

“五个度”是指提升站位的高度,扩展覆盖的广度,强化打击的深度,保持工作的力度,激发斗争的热度,全面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 领导;“五个关键环节”是指在深化打击、专 案攻坚、打财断血、深挖彻查、线索核查五个方面下功夫,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切实加 大对涉黑涉恶涉伞犯罪的打击力度;“五项机 制”是指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快侦快破和推动快捕快诉快判机制、案 件质量把关机制、群众满意度牵引机制、激励 奖惩机制,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能。

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公安厅党委,向广大记者朋友们发出诚挚的邀请。一是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不除,则民心不安、社会不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广大记者朋友们正义感强、接触面宽,视角广、信息灵,希望大家将在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我们将第一时间受理核查、及时反馈,并做到绝对保密。二是欢迎大家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舆论宣传的主阵地。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大力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重要举措和重大战果,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关注热度,努力营造全国动员、全民知晓、全社会参与的扫黑除恶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欢迎大家积极监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不到位、彻不彻底,广大人民群众是最终的评判者。希望广大记者朋友们充分发挥党和人民耳目喉舌的作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看法和呼声,用好舆论监督这柄利器,对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进行集中曝光,助推全区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合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再次对各位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王瑞峰: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对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和支持,大家如仍有问题需要交流,请与公安厅扫黑办联系。再见!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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