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
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7-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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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彭万臻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刘永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占国、自治区民委经济发展处处长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彭万臻


7月的内蒙古大草原,水草丰美、牛肥马壮、乳香飘飘、美景美食、令人向往。

大家都知道,广袤的草原孕育着天然无污染的丰富资源。奶食品是用马、牛、羊和骆驼的天然纯奶制成,味道醇香、营养丰富、绿色健康,蒙古语中称之为“查干伊德”,汉语的意思就是“白色的食品”,在历史悠久的草原文化传承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蒙古族饮食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民族传统奶制品是以传统原料、传统工艺、传统生产加工方式加工制作的奶食品,我们统称其为民族传统奶制品或民族传统乳制品或奶食品。目前,我区已经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民族传统奶制品有7个品种,分别是:奶豆腐、奶皮子、策格、楚拉、毕希拉格、酸酪蛋和嚼克。千百年来,这些奶制品在蒙古民族中代代相传,也深受我区各族群众喜爱。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天我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一、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下决心把乳业做强做优,生产出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的高品质乳业产品,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乳业产业,培育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乳业品牌。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针对内蒙古初级产品多、原字号特征明显、好东西卖不上好价钱的突出问题,延伸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精深加工度,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2018年6月1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2018年8月27日,全国奶业振兴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呼伦贝尔市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服务,打造有竞争力的民族奶业。因此,发展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我区地处北纬黄金纬度,从东到西横跨五个气候区域,大草原、大森林、大湖泊、大湿地、大山脉、大沙漠,绘就了多姿多彩的壮美景象。独特的自然与现代文化相融,造就了天然绿色的农畜产品,品质优良的特色产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发挥我区自然和生态优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是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全区有16家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746户注册登记的加工坊。每天加工鲜奶能力9560.73吨,日均实际加工鲜奶量393.3吨,年产值6.07亿元,就业人数在2000人左右。推进我区民族传统制品产业发展,对助力牧区稳定脱贫、牧民增收致富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有利于形成奶业发展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挖掘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

二、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和欧阳晓晖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抓紧研究民族奶食品标准,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生产许可证发放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扶持民族奶食品加工业力度,推动内蒙古民族奶食品品牌建设,助力奶业振兴,帮助牧民增收。”

2019年8月9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区奶畜存栏达到350万头只,奶类产量达到1000万吨;乳品加工企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的发展目标。这里我要强调的是,随着消费能力提升,健康优质的奶制品越来越被人们看重,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是自治区奶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推动各地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把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作为全系统的重点工作,以专项行动主抓主推。一是成立了以白清元局长任组长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建立周调度制度;二是出台市场监管系统《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了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十条具体措施。三是牵头组建了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民委、财政厅、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等11个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盟市比照自治区做法成立了工作专班,迅速开展相关工作。随着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通过调研摸清了我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现状

今年4月份以来,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先后赴呼和浩特、锡林郭勒、通辽、赤峰、乌兰察布、包头、巴彦淖尔、阿拉善、鄂尔多斯、兴安盟、呼伦贝尔等地30个旗县行程16360公里进行督导调研。

调研了解到我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是盟市、旗县政府和监管部门反应迅速、积极行动,特别是主产区旗县积极想办法、制定措施,主动出击、先行先试;广大生产经营者参与热情高,对提升产品品质、增强竞争力充满期待。一些家庭式手工坊还有扩大生产规模的强烈意愿。如: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巴音树盖嘎查返乡创业牧民敖能(抖音号“奶酪姑娘”)7年的时间,她经营的“安格尔奶食店”名气越来越大,现在每天日加工1500多斤鲜奶,通过实体店、微商渠道把奶制品销往全国各地,年销售金额达到100多万元。

二是有的地区,如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优选的8家手工坊产品在全区已率先实现进驻超市销售,因其产品增加了不同规格,设计使用了精美包装,售价比以前高3—4倍,且供不应求。

还有今天来到现场的手工坊牧户代表,他们的销售渠道也非常广泛,网友遍布全国各地,销售额也非常可观。一会儿记者朋友们可以单独采访他们。其中“唐思格”手工坊的“海日罕”品牌影响力已向区外扩展,发展态势较好,带动力较强。截至目前,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地的民族传统奶制品已进驻商超销售。

三是锡林郭勒盟、通辽市、赤峰市的旗县级食品检验室已开始进行技术人员培训,启动移动检测车开展免费巡回检测,并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努力打造为我区食品检验战线的“乌兰牧骑”。

四是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从事奶食品加工生产的商户免费入驻民族奶食品加工园区,当地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电商园区建立“民族传统奶制品服务专区和展示专区”,鼓励民族奶制品加工商户入驻园区开通电商销售模式,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政策、入园方面的支持。全旗10户民族奶制品加工坊有8户开通了微商渠道,5户开通了抖音、快手直播销售渠道。

(二)以技术支撑和智慧支持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6月13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签订了“民族传统奶制品培训研发项目合作协议书”,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培训研发基地”设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依托学院师资、科技人才、蒙汉双语教学等方面优势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培育人才、传承文化、创新技术、提升价值“赋能”。今后双方将在人员培训、标准制定和完善、关键技术研发、设备研发等方面进行合作,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支持。

(三)发挥试点示范创建引领带动民族传统奶制品稳步发展。6月2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启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首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内市监办字〔2020〕107号)精神,经过自愿申请,盟市、旗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遴选、两级政府复核的申报程序,公布了首批160个试点示范名单。试点示范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验收通过后,“以奖代补”,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各盟市、旗县在建设试点示范时,实施点对点服务,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累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族传统奶制品包装设计,帮助指导商标注册打造区域品牌形象。7月6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完成民族传统奶制品的包装设计方案的征集活动。从476件应征作品中通过专家评审入围作品、市场满意度调查甄选出包装设计式样,全部免费提供给奶制品加工户选择使用。这将有效改变当前多数传统奶制品无包装、裸卖、好产品卖不上好价钱的尴尬局面。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民族传统奶制品手工坊申请商标注册,指导专业合作社等团体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以锡林郭勒盟镶黄旗为例,目前已为50户手工坊申请商标注册,为32户手工坊申请物品编码会员、共计办理103份条形码,“锡林郭勒奶酪”地理商标正在申办中。届时民族传统奶制品的产品品牌形象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五)加强宣传推介力度营造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186家国内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道(转载)了我区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相关信息867条,转载463次,浏览量35894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了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已成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热点。

三、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若干措施》的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历时近半年的时间,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修改打磨,报请自治区政府同意后,2020年6月30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促进民族传统奶制品提档升级、产业健康发展。

(一)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是以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经营试点示范创建为引领,坚持民族传统,遵循市场规律,推进标准化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园区建设,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强的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坊,引导具备条件的加工坊升级注册为生产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发医用价值、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区域品牌,助力牧民增收、实现奶业振兴。

(二)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专项行动分三年推进。2020年为试点推动阶段,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完成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设计、任务部署、责任落实、试点启动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全面铺开。2021年为深入实施阶段,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2022年为全面提升阶段,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对此前采取的措施进行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实现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共有9项具体工作,涉及11个相关部门以及各盟市、旗县政府。总的思路是,以打造试点示范为切入点,从行政许可入手,按照原料把关、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产品销售、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产品质量追溯等环节,进行全链接、闭环式监管,通过试点示范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三)协调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九大举措。

一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优化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许可、登记服务,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实施“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针对民族传统奶制品的加工工艺、设施设备、管理基础等特点,修订完善《生乳制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坊登记办法》。

二是加强标准供给服务。完善集奶畜养殖、良种繁育、饲草种植、生产加工、经营销售、运输储藏等于一体的标准体系,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现行民族传统奶制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依法制定企业标准、民族传统奶制品行业协会及专业合作社制定行业标准、团体标准,鼓励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三是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开展种养加结合试点示范工作,实施补贴政策。规范生鲜奶购销行为,鼓励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坊与养殖场(户)签订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加强奶源检测,保障生鲜奶质量安全,维护收购秩序。各盟市、旗县建立奶畜养殖者、奶制品生产加工者、行业协会参加的生鲜奶价格协商机制。推动奶畜中小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自办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坊,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研究开发工作,将民族传统奶制品重点项目列入自治区农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在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技改升级等方面予以支持。结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发展一批成长型民族传统奶制品中小企业和示范企业。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加工坊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探索将民族传统奶制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项目中。

四是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导民族传统奶制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引导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加工坊申请注册商标和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识,打造民族传统奶制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工业设计在民族传统奶制品行业的延伸服务,加快创新成果应用。加大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进力度,提高民族传统奶制品市场竞争力。

五是打造试点示范。在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坊、商场超市、旅游景区演示体验场所等业态中遴选试点,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对相关旗县级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园区实验室建设给予支持,开展原料奶及奶制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建设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园区,引导和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作坊进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检验;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链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并申报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规模优势。

六是规范加工坊生产经营。鼓励扶持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加工坊,在加工坊选址、奶制品加工、人员培训及健康体检等方面做好布局和规划,依法依标依规对符合加工坊登记基本条件的予以登记;积极打造示范点,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工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营销能力;鼓励联户投资、协会共建、合理分工、协作共赢,推进生产经营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组织有意愿的法人企业开展民贸企业认定工作,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销售企业纳入民贸企业范围,获得中央和自治区对民贸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

七是强化检验检测服务。在全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主产区,逐步建立健全民族传统奶制品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对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园区,要推进建立统一检验检测机制;对分散的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大户或已登记的加工坊,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其奶制品的检验检测或者自行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检验检测(含快速检测);将民族传统奶制品纳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大对原料奶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全面排查、有效防范生鲜乳风险隐患;对民族传统奶制品主产区检验检测等经费予以支持。

八是畅通产品销售渠道。扶持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坊取得商品条形码,采用新型包装材料和工艺,创新包装设计,提高包装水平;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进入商场超市销售,鼓励产品质量合格的加工坊产品直供餐饮单位;支持开设民族传统奶制品连锁专卖店,打造标杆示范店;加强对民族传统奶制品的宣传推介,挖掘文化内涵,弘扬民族传统奶制品文化;积极搭建民族传统奶制品电商销售渠道,开展网红直播带货;鼓励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开办电商平台,利用电商平台扩大销售;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推广;支持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典型旗县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借助中央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带动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品牌塑造、推广销售等工作,不断扩大民族传统奶制品的销量。

九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查和检查蒙古族传统奶制品与含乳固态成型制品(如奶粉压制的奶片等)、含乳饮料的标签标识,坚决打击违规标识和虚假宣传,杜绝含乳固态成型制品冒充蒙古族传统奶制品销售。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各位来宾、同志们、媒体朋友们:

推进全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的发展,不仅增加农牧民收入,还惠及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传统奶制品产业必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试点示范创建,提升检验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营销推广。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合作,在产业政策、先进典型和创业事例、品牌建设、监管服务等方面深化宣传报道;引进第三方营销策划专业团队,开展包括诸如网红直播带货等多种营销手段,扩大影响力和销售面;引导旅游景区(点)自建或引进蒙古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展示、演示区域,让游客体验蒙古族饮食文化;开展民族传统奶食品工艺大赛,挖掘推出一批传承人,提升民族传统奶制品文化品位,打造“民族传统奶制品”公用品牌。

今年8月份,自治区拟在镶黄旗召开全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推进现场会,我们将始终坚持民族传统,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衷心感谢也殷切希望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宣传报道奶制品产业发展方面的先进典型和鲜活事例,让内蒙古奶制品、内蒙古味道、内蒙古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台记者:当前牧区民族奶食品加奶源不足,加工水平整体不高,区域公用品牌不亮等一系列问题。请问农牧厅下一步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刘永志:今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奶业发展,自治区党委石泰峰、自治区政府布小林主席作出批示指示,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奶业振兴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支持民族奶制品特色发展量身制定了含金量高的具体政策措施。我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民族奶食品发展的批示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奶业发展资金,采取切实管用措施,以牧区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民族奶食品发展,着力解决民族奶食品生产中奶源不足、加工水平不高、品牌不亮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动奶源基地和加工一体化建设。今年安排2亿元奶牛中小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资金,重点支持牧区发展乳肉兼用家庭牧场和合作社,特别是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推动如肉兼用西门塔尔和三河牛适度规模养殖,推动机械化挤奶,突出解决民族奶食品加工奶源不足问题;支持奶牛养殖场、合作社开办民族奶制品加工厂和手工坊,支持民族奶制品加工厂和手工坊建设自有奶源基地,推动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鼓励民族奶制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民族奶制品企业入园,推动民族奶制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

二是突出抓好民族奶制品标准化加工。今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支持100个民族奶制品手工坊标准化升级改造试点,重点支持生产设施、加工制作、冷链运输、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100个试点实施点对点服务,指导试点在经营机制、生产标准化和品牌创建以及产品认证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逐步推进民族奶制品提档升级。

三是打响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品牌。加快推动锡林郭勒盟研究制定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品牌打造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尽快开展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共同品牌申报审批工作,提升以锡林郭勒奶食品为主的民族奶食品品牌影响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动民族奶制品生产企业、手工坊开展包装设计,加大开展商标注册,创建更多的企业品牌和商品品牌;推动民族奶制品食品许可认证,实现有包装,有商标,有商品条形码、二维码,可实现扫码溯源,进入商场超市,拓宽销售渠道。

四是加大对民族奶制品宣传力度。结合“爱上内蒙古”品牌短视频和《内蒙古味道厨房》系列宣传活动,加大线上宣传推介。利用旅游景区、餐饮店生产加工演示区域和体验区域,现场演示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制作,提高民族奶食品影响力和美誉度,让锡林郭勒奶酪等产品成为内蒙古奶业的一张靓丽名片。


《中国质量报》记者:请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就“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业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都有哪些举措?

张德:目前,全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企业共有16家,在全区乳品工业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发展空间大,潜力足。下一步,我厅将从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培育中小民族奶制品企业、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等方面入手,持续加大政策资金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民族传统奶制品加工业,促进我区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提标升级,打造奶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一是提升民族传统奶制品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在保留传统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独特口感的基础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的生产工序。支持企业升级改造老旧的生产设备,提高装备技术和传统生产工艺水平。加快推进整体行业的装备更新和技术迭代速度,不断改善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是培育壮大中小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针对我区当前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差的问题,将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纳入全区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围绕“个转企、小升规、小巨人”的企业成长路径,培育和发展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的民族传统奶制品中小企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民族奶制品加工园区,引导民族奶食品企业入园,发挥集聚效应。

三是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鼓励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结合自治区开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成长进步快、在行业内具有明显规模优势或技术领先地位的高成长型民族传统奶制品“专精特新”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小而精”企业,认定一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引领和带动更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四是加大政策资金的支持力度。发挥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我厅将按照《支持工业高质量若干政策》,在项目建设、技改升级、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对经自治区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上一年度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为帮助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自治区各级工信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民族传统奶制品项目,优先给予助保贷款融资服务支持。


《内蒙古日报》记者:请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哪些要求?

王占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主要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产品、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对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要求,首先食品安全地方标不得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其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食品产品标准等已经涵盖的食品、检验方法,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不能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第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主要服务于地方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比如我们已经制定的8个民族传统奶制品相关标准就是地方特色食品。在这里还需要说明一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的红线,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底线,所有生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应食品类别的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蒙古语广播记者: 请问自治区民委,按照工作职能,在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中主要任务是什么?

:我委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有意愿的生产传统奶制品的法人企业纳入到自治区民贸企业范围中来,以使这些企业享受国家对民贸企业的优惠政策。

扶持民族贸易企业,对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区目前有国家确定的57个民族贸易旗县,这些旗县内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被认定为自治区民族贸易企业,具体条件为:一是在我区57个民族贸易旗县内登记注册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国办发〔2017〕50号)中“民族自治地方的边境县和兵团边境团场享受民族贸易县的优惠政策”的规定,我区非民族贸易旗县的边境县(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扎赉诺尔区、阿尔山市、二连浩特市)可以申报新增民族贸易企业;二是该法人企业主营业务(依据工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是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或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三是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60%以上的企业。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016年,国家民委印发了《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及相关工作的意见》,对民贸企业的认定有具体工作要求。旗县、盟市逐级推荐审核上报自治区,由自治区民委、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同评审认定。

认定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这些企业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人民银行的利率规定,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通过贴息,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和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019年,自治区组织认定了681个企业为自治区民族贸易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贸易旗(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制度。自治区民委会同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结合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更新工作,依据上一年民族贸易企业第三方审计报告,每年对全区民贸旗(县)民族贸易企业适时集中调整一次,对不符合民族贸易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清理、调整,取消其享受国家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资格。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新增企业,按程序认定增补”。目前,自治区正在开展2020年调整(增减)工作。通过今年的民贸企业调整工作,将会进一步推动更多的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纳入到民贸企业范围里,加快民族传统奶制品企业的发展。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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