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蔚治国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处长张燕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处长邬韶峻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蔚治国
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两方面的情况,一是近期全区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情况,二是自治区政府促进文旅产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旅游景区门票减免和贷款贴息政策。
一、全区文旅产业恢复发展情况
自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疫情对旅游业冲击较大,国内外旅游受限,游客旅游需求得不到满足,旅游企业运行困难。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产业的恢复发展,自治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促进旅游恢复发展做出重要指示,深入到盟市调研文化旅游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研究促进文旅产业尽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提出“抓住旺季力促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我们精心谋划、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7月份,全区接待国内游客1107.18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05.66亿元,分别较6月份增长30.7%、49.56%。据内蒙古机场数据显示,7月份完成旅客吞吐量169.2万人次,环比增长39.5%。自驾游成为新的增长点,全区接待国内游客中自驾游游客占比达41.54%,自驾游市场规模已占据第一位。7月份接待国内过夜游游客701.08万人次,环比增长37.24%,更多的游客从过路客变为过夜客。
上半年,为加快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恢复发展,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主动作为、积极进取,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支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了一大批利好政策,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企业信贷支持等方面制定了23项具体举措,为旅游市场快速恢复保驾护航,千方百计提振文旅消费。二是优化产品供给。积极推动“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策划推出150多条精品旅游线路,并针对跨省区团队旅游的放开,组织各地策划了一系列特色旅游项目和线路。从端午小长假开始,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持续开展精品演艺、文创和非遗进景区活动,组织全区各盟市的艺术团体、乌兰牧骑、非遗传承人、文创单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到群众中,为民演出、为民服务,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供了多样化的文旅消费产品,收到了良好效果,成为今年夏季全区文化旅游的一大亮点,这项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7月25-29日,自治区组织举办了全区民族手工艺和文创旅游精品展示活动,集中从八个方面展示了内蒙古的精品文创、非遗、味道、音乐和蒙古包传统文化等,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产品。在此基础上,从8月开始,我们组织各盟市举办音乐美食季活动,各盟市文化旅游部门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活动,为夏季的旅游市场提供了多样需求,极大地刺激了旅游消费。三是强化宣传营销。组织召开了“草原旅游安全可靠”、“内蒙古人游内蒙古”等新闻发布会。厅机关号召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担当“内蒙古旅游宣传大使”责任,借助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小视频等渠道,大力宣传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吸引更多游客来内蒙古旅游观光、休闲度假。7月9日至15日,我们组织各盟市文化旅游部门、重点文旅企业赴毗邻的山西、河北、陕西、宁夏、辽宁、吉林6省区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并就共享优质旅游资源、共建旅游精品路线、共拓旅游客源市场等多个方面达成广泛共识,现场签订深化省际文化旅游开发合作协议72份。自放开跨省团队旅游以来,已有外地旅游团1804个游客25223人相继抵达我区开启“畅游内蒙古”之旅。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理性消费。积极开展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广大游客与旅游从业者的法制观念。
二、旅游景区减免门票以及文旅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7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0号),从五个方面制定10条具体措施,促进全区文旅产业恢复发展。这个文件已经公开发布,相关措施大家已经了解。在此,我着重对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关心的旅游景区门票减免和企业贷款贴息的有关政策做进一步说明,以便这项旅游惠民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具体内容是:
(一)对文旅企业贷款进行贴息。主要是对文旅企业年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
我们出台这项政策,目的是针对当前受疫情影响,大部分文旅企业上半年的经营几乎停滞,维持正常经营的流动资金严重短缺的实际,对文旅企业的融资给予一定支助,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二)减免旅游景区门票
1.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2020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
2.对当年参加高考和中考的中学生,年内到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一律免收门票。减免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鼓励参照实施门票优惠,并享受同等补贴待遇。
3.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按照50%予以减免。减免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鼓励参照实施门票优惠,并享受同等补贴待遇。
4.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旅游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
自治区制定和出台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政策,是促进旅游业尽快恢复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一是鼓励和支持旅游景区向广大人民群众让利,降低旅游成本,刺激旅游消费、激活旅游市场;二是通过减免门票和财政补贴,为旅游景区吸引更多的客流、提振发展信心,尽快恢复正常经营,解决部分景区经营困难等问题。
为了促进旅游景区减免门票政策措施的落地,我们已经和自治区财政厅进行了沟通,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各类旅游者如何实现旅游景区门票的减免、旅游景区如何确认游客身份给予减免、旅游景区如何获得各级财政的补贴都做了明确规定。这个具体实施办法将在近期将下发各地执行。
关于各级财政如何对旅游景区减免门票给予补贴,我们研究将以去年同期各个旅游景区门票收入为基数,按照内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进行科学的核算提出自治区本级财政的补贴资金数额,其余由盟市、旗县各级财政统筹解决。具体补贴方式由盟市文旅局和财政局按照内政办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并根据当地旅游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补贴办法,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减免门票的旅游景区。
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能否请发言人解释说明A级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政策具体实施细节?
张燕茹:全区现有A级旅游景区381家,收取门票的景区159家,有6家景区正在进行更新改造,暂停营业。景区纷纷表示积极参加门票减免活动,参加门票减免的A级旅游景区名单将在我厅官网向社会公布。具体减免办法如下:
一是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持有旗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景区查验后,享受景区门票全免,一年内不限次数。
二是对当年参加高考和中考的学生,持准考证原件,经景区查验后,享受景区门票全免,一年内不限次数。
三是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不分区内、区外旅行社,实行一团一免,由带团导游提供旅行社的团队计划和行程单,需要附游客的名单和身份证号码,景区查验后,给予景区门票全免。
四是在景区、在线上购票的散客,给予50%的门票优惠。
该办法只减免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A级旅游景区头道门票,景区内部的餐饮、食宿、单独收费项目不包含在减免范围内。
目前正是内蒙古旅游的黄金时节,我们本着门票减免,服务不打折的原则,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我们热烈欢迎区内外的广大游客到内蒙古旅游。
内蒙古旅游报记者:能否请发言人解释说明加大企业贷款贴息力度政策具体实施细节?
邬韶峻: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支持文旅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中提出,加大对文旅企业的信贷支持,环节企业投融资压力,对文旅企业年内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50%予以贴息的政策措施。为方便公众进一步了解此项政策,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受主持人委托,我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读说明。
一关于申报范围和时间。
这次申报工作由自治区文旅厅和财政厅共同负责,通过各盟市文旅局组织各文旅企业申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范围是2020年内有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文旅企业。补助范围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与有关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并且年内发生流动资金贷款缴费利息的文旅企业,对其贷款利率不超5%部分予以50%贴息补助。在这里我说明两点,一是2020年以前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二是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超过5%的,按5%利率计算并予以补贴。
二关于申报材料。
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申报2020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真实性承诺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等基础性材料;
二是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付息凭证复印件或付息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银行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或一致”字样,并加盖银行公章;
三是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申报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是申报程序。
一是项目申报主体按属地原则,于9月30日前,向所在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请上述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本两套,扫描件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是盟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财政局认真评审筛选,确保申报项目及资料的真实可靠。对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在重复补贴。对于绩效目标填报不完整、不科学、不合理等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得上报。
三是盟市文旅局联合财政局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提出申请报告,于2020年10月15日前对所辖地区项目材料进行汇总,将有关申报材料邮寄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同时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联合组织专家对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贴息支持。我们希望此项政策的实施,能有效缓解文旅企业的压力,减轻企业还款负担,对文旅产业复产复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