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5-10-03 14:05
分享到:
【字体:  

  10月13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李雪梅介绍了第十一次妇代会筹备情况,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张淑华对内蒙古妇女“十大”以来五年工作成绩进行了回顾,并简要介绍了21位先进妇女典型事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吴秀华主持新闻发布会。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李雪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定于2015年10月19日至21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期3天。大会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听取并审议自治区妇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全面回顾过去五年内蒙古妇女事业的发展历程,并详细规划未来五年我区妇女工作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二是选举产生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在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中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妇联领导班子,包括选举自治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常委。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张淑华向媒体记者介绍,内蒙古妇女“十大”以来,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不断健全,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合力持续增强。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把握妇联工作和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定位,不断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充分发挥了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妇女群众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过去五年,全区各级妇联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化儿童生存和成长环境、加强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同时,张淑华副主席向媒体记者介绍了21位宣传典型的事迹材料,她们都是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她们热心妇女儿童事业,是各行各业涌现出的优秀女性代表,也是全区妇女群众应该学习、效仿的优秀榜样。

  现场记者就本届妇女代表大会有什么特色与不同、妇联组织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等热点问题提问,张淑华、李雪梅副主席分别作了精彩回答。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新闻发言人 李雪梅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  

  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妇联,对前来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并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妇女事业发展及妇女宣传思想工作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即将在10月下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全区各族人民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盛会,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新时期、新起点上开创妇女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好这次大会,自治区妇联成立了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机构(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后勤组)。另外,我们组建了大会代表微信群,大会各类信息和简报将实现第一时间推送和发布。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们也及时加入自治区妇联宣传部组建的“全区妇联系统新闻线索群”,以便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更好的做好本次大会的宣传报道。目前,本次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下面我把这次大会的有关事项向大家作一下介绍和通报:  

  一、关于会议日程的安排  

  大会将于2015年10月19至21日召开,会期为3天。会议主要日程安排为:10月19日下午召开大会预备会议,尔后,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10月20日上午大会开幕式,下午小组讨论;10月21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选举自治区妇联十一届执行委员,尔后,召开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下午,大会闭幕。  

  二、关于大会报告起草工作  

  五年一次的换届大会备受我区广大妇女的关注,大会能否开得顺利成功,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起草一个好的报告,二是选举产生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为起草一个全面、详实的大会报告,自治区妇联开展了专题调研,各位主席分别带队深入12个盟市,调研了解基层妇女工作、妇女群众所想所盼和对未来妇女工作的建议。大会报告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先后进行了10余次大的修改完善,力求客观真实反映过去五年我区妇女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当前妇联组织肩负的光荣使命和今后全区妇女工作的发展方向。现报告已基本完成,共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与回顾。第二部分,新形势下的光荣使命。第三部分,今后五年全区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关于大会代表组成情况  

  1.代表名额:正式代表610名,特邀代表50名,共计660名,组成14个代表团。代表中,专职妇女工作者212名,占代表总数的34.75%,其他各界妇女398名,占代表总数的65.25%。大专以上学历548名,占代表总数的89.84%。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52名,占24.92%,有博士学位11名,硕士学位91名;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140名,占代表总数的22.95%。蒙古族、回族、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等少数民族代表241名,占代表总数的39.51%;有全国和自治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36名。  

  2.名额分配原则: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按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的原则,依据各盟市妇女人口比例,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确定代表构成比例及名额分配,增加优秀基层一线代表,照顾少数民族较集中地区。  

  3.代表产生办法:各盟(市)代表由盟市妇联与各有关方面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自治区妇联审核,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经当地妇女代表大会或执委会选举产生。  

  自治区直属机关代表由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妇工委、内蒙古军区、内蒙古武警总队、国资委、高校工委等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港澳特别行政区代表商请全国妇联与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协商确定。  

  这次选出的代表,来自全区各族各界和各条战线,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先进性,她们心系妇女群众、热心妇女儿童事业,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是各行各业涌现出的优秀女性代表。正式代表中,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三少民族都有自己的妇女代表。

  特邀的50名代表中,有厅级女领导干部、港澳特别行政区爱国妇女人士、优秀基层一线代表。

  四、关于这次大会的意义和主要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我区各族各界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进一步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妇女,守望相助、团结奋进,共商妇运大计、共谋发展之策、共同展望美好未来,促使我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推动妇女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妇女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妇女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协助妇女广泛享有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

  1.全面总结五年以来的成绩和经验,立足当前、展望未来,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全区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奋斗目标,大力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组织的改革创新,最广泛地把各族妇女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半边天力量。

  2.选举产生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选举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常委。

  为了更好地宣传、展示近年来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成就,自治区妇联编印了《亮丽风景线》画册,和《草原盛开幸福花——最美家庭故事汇》,将在大会期间发放给各位参会人员。 

  各位记者,朋友们: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开幕在即,记者朋友们将展开紧张的采访报道活动。会议期间,大会宣传组负责安排和管理新闻记者对大会的采访报道工作,在采访报道活动中请大家多与大会宣传组的同志们联系,他们会为各位的采访报道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最后,让我们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轮播图预览: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