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七届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11-0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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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新闻发言人胡益华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和自治区社科联社团管理与社科评奖部部长张贵有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新闻发言人  胡益华

(2018年11月2日)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备受全区社会科学界关注的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审工作,历时半年经过多个程序,现已评选出获奖成果,目前正在公示阶段。有许多领导和同志非常关注评奖工作,无论获奖者还是今后想参评的人员,来人来电咨询我们,说社科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奖项?本届评奖评选出了哪些获奖成果?这些获奖成果是怎么评选出来的?如何有效转化获奖成果?为了回答社会各界人士对社科评奖工作提出的问题,也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的社会影响,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办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就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

大家都知道我区科学技术界有科学技术奖,那么在社会科学界的奖项,就是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这是全区唯一的、最高规格的综合类哲学社会科学奖,是各高等院校、党校、社科研究单位业绩考核、专业职务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因而受到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该奖项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与变化:

1985年至2005年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评奖工作历时20年,是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的名义进行的,先后组织开展了七届,共评选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724项。

从2005年到今年9月底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评奖工作历时13年,是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的名义进行的,先后开展了七届,共计评选出2469项优秀成果。由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的奖项升格为政府奖,这在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史上是一个重大发展和变化,其主要标志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5年9月发布了第139号政府令,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每二年举行一次,设一、二、三等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社科联,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而且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特批社科联设立评奖办公室,增设编制2人。

从2018年10月之后进入第三阶段,这一阶段的显著变化是不仅要评选社科成果,而且要评选社科人才。今年9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布小林主席签署的第236号政府令,出台了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奖励办法》,新办法已于10月15日生效。相较原有的办法,新办法中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数量上限做出规定,分别不超过12项、120项和240项。此外,今后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除了评社科成果,还要评社科人才,设立了三个子项目,分别为名家奖、青年才俊奖和特别贡献奖。名家奖主要是评选自治区范围内社科界做出重大贡献的领军人才,青年才俊奖主要是推选杰出青年社科人才,特别贡献奖主要是表彰奖励自治区以外在研究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从1985年至今的三十多年中,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层次不断提高,影响越来越大,参与者越来越多,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评选委员会和自治区社科联,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参与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地区、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严格的评审程序确保了获奖成果的客观公正与高质量

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审工作经过作者申报、单位初评、资格复审、学科组复评、一等奖异地复审、终审等环节,共计从1181项申报成果中评选出316项获奖成果。获奖成果来自51家初评单位,其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策划编辑出版的《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重点理论丛书》等12项成果获得一等奖,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9家单位均有一等奖获奖成果;内蒙古艺术学院宋生贵教授的《生活艺术化十讲》等96项成果,被提名为二等奖;《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动态能力研究》等208项成果被提名为三等奖。

从获奖成果的形式上看,著作有163项,论文及研究报告有153项。从获奖成果的类别上看,学术类成果为256项,应用类成果60项,应用类成果占比较上届上升3.2%。此外,蒙古学研究成果为58项,盟市及专科院校获奖成果为20项。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启动前,我们报请自治区政府,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列为自治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专项工作,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社科联,专门负责评奖工作的组织协调。经各单位推荐,评选专项工作成员单位现有46家,代表51人,涉及相关委办厅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盟市社科联。组成单位覆盖面广,代表人员更具代表性,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超过三分之二。同时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申报项目的复函》中的要求,依照原《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确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方案》,确保评选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2018年5月25日,自治区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第七届社科政府奖评选工作。《通知》中对外公布了评奖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及时答复并解决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和网络技术问题。申报者首先在网上进行申报,之后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初评单位。初评期间,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组织人员参与了16家单位的初评工作,初评工作严格执行只能上报70%申报成果的规定。在1181项申报成果中,经过初评及资格复审,有749项成果进入复评,有432项成果被淘汰,淘汰成果比率达36.6%。

根据学科相近原则及各学科成果的数量,自治区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将入围复评的成果分为22个学科复评组,学科复评组较上届增加2个,学科分组更加细化。其中学术类复评组17个,应用类复评组5个。学术类复评组成果最多为55项,最少为18项;应用类复评组成果最多的38项,最少的10项。复评共选聘评委104名,其中区外评委为33名。成果数多于20项的复评组各选聘评委5人,成果数少于20项的复评组各选聘评委3人。获奖指标按照各组成果占总成果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个复评组平均产生2项一等奖备选成果,其中成果超过45项成果的复评组产生3项一等奖备选成果,盟市组不产生一等奖备选成果。复评工作通过网上通讯评审的方式历时7天,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备选成果。我们将复评中专家们推荐的42项一等奖备选成果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工作共聘请评委25名,分三个组对成果进行全方位评价,最终从42项成果中提名12项成果为一等奖。

2018年10月24日,我们召开了自治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哲学社会科学奖专项工作会议,终审通过了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提名获奖名单。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白玉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亲自主持会议并讲话,充分肯定了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对促进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强调评选工作要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关和成果质量关,继续探索评审工作新手段和新方法,不断提升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获奖成果的特点

本届社科政府奖评选出的316项优秀成果,基本上涵盖了我区哲学社会科学主要研究领域,充分反映了过去两年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水平。

一是学术理论性成果取得新突破。基础性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化和拓展是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本次获奖成果中也涌现出不少学术理论性成果的精品力作。如一等奖成果内蒙古民族大学于东新教授的著作《金词风貌研究》,采用跨学科研究的方式,以民族、地域等文化视角来观照词之性质、风格与艺术走向,指出金词是金代多民族碰撞、融合的产物,具有独立的艺术面貌和词史价值,对中华词史多元一体历史格局的形成贡献重大。该成果是国内第一部系统性研究总结金词的专著,得到北京专家的一致好评。又如一等奖成果内蒙古大学清格尔泰先生的遗著《契丹小字再研究》,从契丹字字形、字音、字义等三个方面,对契丹小字研究进行了系统地、客观地梳理和总结。为古文字方向的人才培养及科研提供了珍贵的教学及科研材料,对文化传承创新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外,如二等奖成果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报送的著作《大夏国史研究》、二等奖成果内蒙古师范大学报送的《中国近代国立大学学科建制与发展研究(1895-1937)》等,均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二是应用实践类成果达到新高度。应用实践性成果紧贴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实针对性强。如一等奖成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策划出版的著作《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重点理论丛书》,共分为8册,分别为《守望相助 团结奋斗——内蒙古70年繁荣发展的经验与启示》《发展是硬道理——内蒙古经济建设70年》《各族人民当家做主——内蒙古政治建设70年》《守好各民族美好精神家园——内蒙古文化建设70年》《心连心 手拉手——内蒙古团结进步70年》《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内蒙古社会建设70年》《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70年》《打铁还需自身硬——内蒙古党的建设70年》等,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了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历程与成就,并从不同的角度阐发了内蒙古自治区70年成功实践的经验与启示。又如一等奖成果内蒙古财经大学侯淑霞教授的著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渠道力——基于纵向组织关系的西部地区研究》,立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渠道这一学术前沿和我国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纵向组织关系的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渠道力问题,构建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渠道力评价与提升的动态体系,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现实依据。再如一等奖成果内蒙古农业大学报送的著作《草地退化的时空变化格局及其驱动因素的实证研究》、一等奖成果内蒙古大学报送的系列论文“流动公共服务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等,均从不同角度对自治区现实发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此外,本届提名成果也包含不少社科普及类成果。如二等奖成果内蒙古艺术学院报送的著作《生活艺术化十讲》、二等奖成果内蒙古昭君文化研究会报送的著作《微观内蒙古》等,将学术拉下云端,通俗化的展现给人们。

三是决策参考类成果助力新发展。决策参考类成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解决现实问题,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智力支持,得到了自治区有关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如二等奖成果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包思勤研究员的研究报告“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关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思考”,科学判断内蒙古的发展方位,深入分析内蒙古发展的基础、优势和面临的挑战,准确把握发展机遇,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发展思路与建议,为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起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专门作了批示。又如二等奖成果内蒙古工业大学侯二秀教授的研究报告“设立库布其国家级沙漠生态经济示范区研究报告”,对库布其机制与模式进行综合提炼,对自治区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成北方生态屏障具有重要价值。此项研究得到自治区布小林主席的批示,李秉荣副主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此外,如二等奖成果赤峰学院报送的研究报告“深入推进“两区”建设 创新内蒙古边境旅游新模式”、二等奖成果内蒙古财经大学报送的研究报告“精准破解内蒙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策研究”、二等奖成果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报送的研究报告“内蒙古农村牧区基层治理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研究”等,均针对现实问题提出了科学对策,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四是蒙古学成果展现新气象。蒙古学作为自治区优秀特色学科,本届获奖成果丰硕,研究水平和研究能力得到充分展现。如一等奖成果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额灯套格套研究员的著作《成吉思汗祭奠仪式及其文化功能研究》,运用大量翔实的历史资料和田野调查,对成吉思汗的祭奠仪式作了比较严密的分析和论证,诠释成吉思汗祭奠仪式的文化功能、传承方式、现代价值,为构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及成吉思汗研究的深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又如二等奖成果内蒙古师范大学扎格尔教授的著作《蒙古民俗文化》,从文化整体性出发,将蒙古族民俗文化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核心构成内容作为研究对象,遵循文化传承、创新、发展规律,探讨蒙古族民俗文化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传承演变状况,独特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功能等诸因素,对全面、正确地了解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如二等奖成果内蒙古师范大学报送的论文“陶格陶夫图日《陶王训诫》的法律文化价值”、二等奖成果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报送的著作《蒙古族十二生肖文化研究》等,都对蒙古族文化进行了深入研究。

朋友们,评奖工作是社科界的一件大事和好事,是每一个社科工作者最为关注的奖项。新的评奖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应当作为获奖者业绩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也就是说,评选社科政府奖不但关系着每一个社科工作者个人的名望与待遇,而且也关系着我区社科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和建设。我们期望通过媒体的宣传,能够使自治区社科政府奖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也希望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跟踪宣传报道获奖成果及作者。下一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要求,我们还将举办学术活动月,组织部分获奖人员分赴各地开展学术宣讲,也请记者朋友们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刚才新闻发言人讲到,这次共评选出316项社科优秀成果,请问怎样才能做好这些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

胡益华:对于下一步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工作,目前我们已经着手从多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10月26日通过《内蒙古日报》和“内蒙古社会科学网”对获奖成果名单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让社会对获奖成果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二是自治区社科联拟在11月12日至12月12日期间开展自治区第四届学术活动月。我们将从获奖成果中选取30项成果,作为学术活动月的活动内容,组织获奖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讲活动。三是我们将会同各获奖单位加大对本单位获奖成果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提升获奖成果和获奖者在本单位的知名度。四是自治区社科联所属的自治区文献中心将对所有的获奖成果全文上传到自治区文献资料库,让大家在网上可以随时下载和了解获奖成果。五是部分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获奖成果,经提炼后,我们将通过《北疆智库》向自治区党政领导进行报送。六是我们还将印制《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资料汇编》,对二等奖以上的获奖成果进行简要介绍。


北方新报记者:请问评审工作今后将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张贵有:在最近三届评奖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改革和探索,建立了不少评审新机制和新模式,但仍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得失,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一是要适度降低客观评分的比值。从我们近两届的实践工作中发现,由于客观分所占比重较高,导致部分缺乏客观佐证材料的优秀成果等级不高或是落选,甚为惋惜。对此不少评委也多次指出其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因此,下一届评审我们将适度降低客观分的分值,让成果的评价更多来自于同行专家的主观判定,尽可能避免遗珠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继续完善评奖管理系统。自启用评奖管理系统以来,评审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也促进了评审的公平公正。本届评审过程中,我们总结了近二十条系统存在的不便之处,如申报单位在填写申报后无法修改,成果名称与置顶名称未实现有效链接,学科编号因作者主观原因经常出现填写错误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将在下一届评审工作开始前解决完成。三是要设置专门的对策咨询组。为了引导和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更加关注和重视社科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我们拟在评审中设立独立的对策咨询组,让更多的优秀成果转化为政策建议,更好地体现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价值,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内蒙古商报记者:听说新出台的自治区人民政府令不仅要评选社科成果,还要评选社科人才,请问有哪些具体情况?

胡益华:在新办法中增设人才方面的奖励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自治区社科人才的培养和发展,调动区外社科力量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也设有类似的奖励项目。我们在新办法中增设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奖2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才俊奖5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特别贡献奖5个。前两个奖项授予自治区内的社科人才,特别贡献奖授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研究性贡献的区外个人和团队。从2019年起,优秀成果奖在偶数年评选,人才方面的奖励在奇数年评选。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评审工作社会关注度很高,请问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是如何确保评选的客观公正性的?

张贵有: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升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对评审工作做了大量的改进。一是建立了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开始进行网上复评。相较之前的会议评审,网络评审的时间及评委名单严格控制了知情范围,基本杜绝了打招呼、找关系等现象。所有参评成果都会得到评委独立的学术评判,优秀的成果不再因院校或学科间的搞平衡而落选。二是借助网络评审,复评评委的选聘范围扩大到了全国范围。由于不再受限于时间和地点,评委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开展评审,使聘请区外评委变得更加容易。区内评委覆盖了所有的自治区本科院校,以及主要的科研院所。区外评委在学术类复评组中的占比达基本达到了五分之二。三是不断更新专家库。现有的专家库不仅有区内专家库,还有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专家库。同时每届获奖的正高级专家均会进入专家库,所以专家库一直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中。四是一等奖复审工作全部为区外评委。我们将一等奖评审工作委托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评审地点选在北京,评委全部由科研局选聘,各评审组的组长一般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评选工作协调办公室只负责评审会务组织工作。五是建立了成果评价参考指标体系。我们将参评成果分为学术类和应用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的评价指标都包含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两个部分,评价指标最终全部反映为具体的分数。如在学术类成果中,主观评价占60%的分值,客观评价占40%的分值,主观评价包括“科学性”、“创新性”、“价值性”及 “难易性”四部分,各占15分的分值;客观评价包括著作的出版社、论文发表的刊物、课题立项、引用转载、采用批示、获奖情况及其他情况等,各占一定的分值。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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