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

发布日期:2018-09-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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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冯晔介绍了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自治区质监局质量处处长刘勇参加了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布词

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   冯 晔

(2018年9月28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自治区质监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区质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自治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单的通报。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突出强调要“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做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明确指出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央经济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去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出台的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指导意见》出台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做出批示,要求自治区质监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

自治区质监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团体意见建议,结合我区实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四次征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等60多个部门的意见。2018年7月11日,欧阳晓晖副主席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7月18日,布小林主席主持召开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方案》。9月14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方案》,将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六章32项内容。

(一)关于《方案》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质量强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内蒙古制造、内蒙古建造、内蒙古服务的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7项量化指标。分别是:工业产品质量统计调查合格率、主要农畜产品和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10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

(二)关于《方案》中的重点任务:确定了自治区11个重点行业质量提升的主要任务,确定重点任务时,充分考虑我区发展实际,突出挖掘内蒙古绿色优质农畜资源、矿产资源优势,加强标准和质量创新,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能力。

一是提升产品质量。包括提升农、林、畜、牧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原材料,装备制造行业产品质量。

建立和完善产品生产加工标准体系,推进产品标准提档升级,提高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基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面。推动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开发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消费品,发展民族传统特色消费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特色资源的高质化利用,开展下游新型产品技术攻关,扩大高端产品的生产和应用。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制造,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标准,降低产品制造能耗、物耗和水耗,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效。

二是提升建设工程与项目质量。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建设百年工程。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打造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加强重大工程的投资咨询、建设监理和设备监理。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包括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旅游和文化体育服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服务行业质量。

引导和鼓励企业制定优质服务标准,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行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服务质量定期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打造以“内蒙古”为品牌的系列民族文化与区域特色品牌。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质量合作。

(三)关于《方案》中的破除质量瓶颈。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实施质量攻关工程。以企业为主体,开展重大质量技术攻关,通过质量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升级。

二是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标准是质量的基础,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通过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区标准化水平,开展标准化+行动,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激发质量创新动力。落实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

四是推行先进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推动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升级,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净化市场环境。

六是实施内蒙古品牌培育工程。建立品牌培育、建设和发展标准体系,完善品牌评价体系,培育地区知名品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品牌发展引领工程,提升内蒙古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是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

(四)关于《方案》中的夯实质量基础设施。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统称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质量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一是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持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优化健全标准体系,促进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改革和完善认证认可体制机制,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

二是全面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加快质量检测中心、计量测试中心、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是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精准服务。

(五)关于《方案》中的政策和制度。在《方案》中提出了6项政策和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质量提升制度。要求健全质量担保、质量安全强制性报告、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风险调查、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质量救济、质量信用发布、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等制度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保证资金,重点支持品牌培育、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公共检验检测服务、认证认可、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建立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质量控制,形成保障质量优先的政府采购机制。

四是实施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工程。质量提升的核心动力是质量人才,《方案》在中小学、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技术培训、岗位培训等方面对质量人才培养提出明确要求。

五是健全质量资助和激励制度。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等给予资助,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主席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新药证书的企业给予奖励。

六是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发挥各部门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

(六)关于《方案》中的组织领导。质量提升工作涉及各行各业、需要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各级政府共同实施,因此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非常重要,《方案》对组织领导提出了3条要求。

一是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强调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要将质量强区战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质量提升工作的督察考核。强调加强质量提升工作的督察考核。建立质量工作督察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质量提升工作的督察。将质量工作考核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构建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内蒙古质量故事,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把质量发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引领、推动质量发展的能力。

各位记者朋友,质量提升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希望大家多关心、多支持、多宣传,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方案》的顺利实施。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假冒伪劣是所有消费者都深恶痛绝的,在《实施方案》中,我注意到专门强调了要加强新形势下打击假冒伪劣工作。作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下一步,监管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这方面有什么具体举动?

刘勇:问题提得很好。打击假冒伪劣是质量提升行动的应有之意和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放管结合、并重,只放不管必有后患,要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实施方案》也专门作出部署,提出要做好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不断强调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加大竞争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打击假冒伪劣是保障公平性竞争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监管部门始终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开展了“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查处质量违法案件,狠抓重点区域质量问题整治,倒逼质量提升;在电商、农资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坦率地讲,当前假冒伪劣问题仍较突出,打假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一方面,一些企业诚信缺失,不惜以降低质量为代价制售假冒伪劣。比如,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中,陕西奥凯公司在以最低价中标后,在车间下单时,就直接拉细瘦身电缆,降低成本生产劣质产品,这种情况在我们自治区也发生过。另一方面,地方保护有抬头的现象,不允许执法人员进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借《实施方案》贯彻之机,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对每一件涉嫌造假线索,盯住不放;对每一起质量违法案件,一查到底;对每一个造假企业,彻查严惩,建立违法行为记录并公布于众;对每一处质量问题严重区域,集中整治、挂牌督办乃至行政约谈。我们要下最大决心,通过严查严打严惩,坚决打击假冒伪劣。

特别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对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对重点问题的风险监测,加大餐饮业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力度,对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服务等食品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实施零容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注意到《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盟市旗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就落实这一内容,质监局具体有哪些打算?

刘勇:这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五大保障机制,尤为突出的是组织领导机制。中央明确强调要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而且明确要求强化旗、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质量提升需要全党抓、全国抓,各级党委政府抓,但最终是要落到基层的,因为关键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如果落不到基层,质量提升行动就会大打折扣。现在旗、县质量机构建设出现一些新动向,基层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少旗、县把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组合成市场监管局或者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应该说进一步明确了旗、县政府的监管职责,也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量,提高了执法效率,效果正在显现。

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倾向,特别是对照中央文件看有一些差距,质量工作在基层有边缘化的倾向。多个部门合起来后,一个倾向是注重安全监管了,比如食品药品,还有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监管确实加强了,但是反过来对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就重视不够,包括人员配备、经费安排上就有弱化的倾向。

二个是质量基础设施有弱化的倾向。质监是一个技术性执法部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公认的质量基础设施。要提升质量,要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但遗憾的是,很多人没认识到这个道理,基层有些地方就把这个弱化了。我们有一个调查,在基层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中,独立设置质量机构的仅占4成,独立设置计量、标准化工作机构的只占48%、46%,设立认证认可监管机构的更是低至29%。对此,我们确实感觉到很忧虑。因为这是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这一类手段应该是加强的。不管怎么改革,质量工作都应该加强不能削弱。

中央强调“建立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具体落实要突出3点。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首先要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确保在整合的机构中有专职部门、专门人员、专项经费抓质量,特别是抓计量、标准和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

二是狠抓督察考核。探索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责任制,加大督察问责力度。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将市、县政府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质量工作的责任和压力持续地传导下去。

三是加大指导力度。质量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工作的指导,加大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努力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要强化质量工作的规范性和协同性,加快构建“横向协调、纵向同步”的质量工作新秩序,为质量强区不断夯实质量基础。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抓,基层更要动起来。只有基层的质量提升行动真正开展起来、见到实效,《实施方案》才能真正落地。


人民网记者:《实施方案》提出要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培育众多“工匠”,请问您对质量人才教育培养有何思考?

刘勇:我们常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质量提升,关键在人,在人的质量素质,在质量教育。

这次《实施方案》对质量教育专门作了明确规定,提出把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抓住了质量工作的根本,也抓住了质量教育的关键。应该说,我们的质量教育和质量人才存在着系统性不强、协同性不足、融合性不够的问题。建设质量强区需要良好的质量文化和质量氛围,需要千千万万优秀的质量管理者、质量生产者、质量研究者、质量创新者。《实施方案》对此作了系统规划安排,从中小学的质量教育到高等教育都有相关要求,再就是加强质量的职业教育,实施企业质量素质的提升工程,还要推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参与的教育网络。着眼增强系统性、协同性、融合性,构成一个完备的质量教育体系。如果这些真正落实的话,质量教育就会落到实处。

对于工匠精神,李克强总理讲的非常多。在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落实总理提出的要求,更需从教育入手,让职业院校和企业一道成为质量人才培养的主体;还要从制度入手,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不拘一格选工匠、塑人才。

我们希望通过加强质量教育,一方面培养千千万万的质量人才,包括普通的质量工作者,包括中国工匠,但是也希望能够出专家、出学者、出大师,为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区提供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最近大家对于品牌创建非常关注,质监部门如何看待品牌?在携手相关部门提升品牌竞争力方面有何举措?

刘勇:你提的确实是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质量和品牌是有机统一体,品牌是质量的象征,质量提档升级,最终还是要体现在品牌上。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设立了主席质量奖励制度,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一批内蒙古品牌在加速成长、快速崛起,伊利、蒙牛、鄂尔多斯、北方重工等企业品牌走向全国,有的已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实施内蒙古品牌培育工程,打造更多内蒙古品牌。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我们将继续携手相关部门,重点抓好3项工作,大力提升内蒙古品牌的竞争力。一是推动落实好内蒙古品牌发展规划,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指导盟市政府做好品牌培育年度计划,开展品牌培育活动,确保品牌培育目标实现。二是进一步完善品牌培育机制。推进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知名品牌。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联合商务、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严厉打击仿冒品牌违法行为。开展主席质量奖评比和表彰树立质量标杆,提升内蒙古品牌形象。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服务。三是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制定适合内蒙古品牌建设的地方标准,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组织开展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提升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和客观性。联合主流媒体,发布内蒙古品牌价值评价百名排行榜,提升内蒙古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开展“中国品牌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品牌发展主题系列专栏,召开品牌发展研讨会,组织品牌发展论坛,彰显内蒙古自主品牌发展成就。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近年来,我区服务业领域投诉举报案件快速攀升, 购物旅游、快递丢失、餐饮业卫生安全状况差等问题时常见诸媒体,请问监管部门在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上有哪些打算?

刘勇:你的问题很好,服务业支撑自治区经济发展已经占据半壁江山,提升服务质量非常重要。但是,现阶段我区服务业增长方式还处于要素投入推动的粗放型增长阶段,内部结构还不够优化,质量效益水平较低。普遍竞争性行业的盈利水平下降,状况较好的企业大多集中在垄断行业。供给结构中还存在生活性服务业供给对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支撑不足,人力资本对服务业增长质量推动作用不够,非营利公共服务业占比较高,以物流、金融业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目前,全区服务行业尚无一家企业通过ISO9004服务质量管理认证,不仅无法与发达省(市、区)份相比,也落后于一些西部省(市、区)。

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质量提升实施方案,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从两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二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下一步,质监局将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优质服务创建工程,加快建设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共同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

一是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着力培育知名服务品牌。二是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近几年,我局选择重点服务行业在全区开展服务监测活动,目前监测已经覆盖了全区所有盟市,包括政府公共服务、旅游、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物业等重点领域。三是健全服务业质量标准,在服务领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联合旅游局,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遴选一批标杆单位,抓好一批培育试点,带动提升一批中小企业。五是联合发改委、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开展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快递、农村供销等物流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动补短板、提质量、降成本。六是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加强服务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质量失信企业的部门联合惩戒,引导企业标准服务、诚信服务。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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