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代建中心主任张鹤作主题发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小区与物业管理处处长雷振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布词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代建中心主任 张鹤
8月3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党委组织部、精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消防救援总队等14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内建物〔2021〕17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各地和相关部门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下面我就《意见》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服务业。住宅小区作为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去年底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的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今年住建部又将物业收费公示确定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推进,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同时,物业管理行业每年提供大量新增就业岗位,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意义重大,在社区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物业管理行业到了再审视和再定位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是推动我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意见》的印发是我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住宅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物业服务业发展,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部分、27条,总体思路是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推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高度。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要坚持党建引领,共管共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夯实基础,转型升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明确,到2025年,建立起运行有效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属地责任,业主委员会(包括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在95%以上。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业主委员会党员人数占比50%以上。业主委员会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且作用发挥明显。新建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城镇老旧小区实现居民自治管理、准物业管理或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整体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80%以上。扶持优质诚信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居民对物业服务满意率80%以上。
二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街道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社区、专营单位对小区事务的管理责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三是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扩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范围,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加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公开力度,建立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机制。
四是夯实物业管理服务基础。完善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各方主体行为。健全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标准、企业标准,逐步健全满足行业发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体系,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监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公布物业服务清单、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逐步完善市场竞争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五是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明确街道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托底服务责任,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打造优秀项目、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采集物业管理信息和生活服务数据。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六是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业主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维修资金监管。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推动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签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缴纳维修资金,加大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维修资金的清缴力度。
七是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加强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舆论宣传,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齐抓共管,共同提升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切实抓好这件民生实事。
“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意见》中提出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请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雷振华:近年来,自治区连续开展了“物业管理年”“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完善了法律和标准保障,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目前,全区共有物业企业9730家,实际开展业务企业3536家,全区住宅小区数1.9万多个,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1.2万个,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86%,较2019年提高4个百分点。应该说,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搭建全区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采集物业服务区域房屋、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实时掌握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社区意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受理处置渠道,实时记录物业服务动态信息,加强物业服务业发展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对物业服务基础资料和档案进行全面数字化管理,加强数据共享应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通过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建立事件部件处置权责清单,明确处置业务流程和规范,实现智慧预警、智慧研判、智慧派单、智慧监督。目前自治区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已开发完成进入功能测试完善阶段,预计年底前可上线运行。
二是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信用评价。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管理制度,不仅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更好发挥物业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要求。工作中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状况,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已起草完成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拟于近期出台。
三是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加大对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2021年,我厅印发了《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持续开展行业整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张贴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同时,将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物业费收取是否质价相符、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等情况列入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四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今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工作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抓严抓细抓实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坚定不移落实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增强物业服务收费的公开透明度,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谢谢。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如何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
雷振华:《意见》的出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在广泛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多个部门印发实施。也就是说物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管理,才能达到老百姓满意的效果。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意见》的宣传和贯彻工作。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业主充分了解《意见》的精神,通过了解政策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二是促进《意见》内容的法规化。随着今年民法典的实施,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作为自治区人大立法项目,本次条例的修订着重考虑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基层物业管理责任及物业管理纳入应急管理体系等内容,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第三方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等条款进行了重点修改,目前已经自治区司法厅厅务会研究通过报自治区政府审定。本次条例的修订将对下一步的物业管理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是加强住宅物业管理的组织领导。住宅物业工作具有很强的市场属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必须要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适应物业管理发展新形势,设立了小区与物业管理处,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配齐专业人员,这是继山东、黑龙江后,第三个专门设立小区与物业处的省市自治区,为下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创造有利组织领导保障。
四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统筹协作。重点就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总结各地经验,进一步压实基层政府责任,特别是基层街道办事处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完善住宅物业管理有关制度。
五是抓好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在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薄弱环节,我们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各类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建成于2005年底前涉及120万户居民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智能安防系统建设,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实现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六是加大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当前物业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我们将在贯彻落实《意见》的同时,从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小区入手,推动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将由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帮助居民开展物业管理,指导物业管理工作走上有序规范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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