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10.17”扶贫日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9-10-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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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10.17”扶贫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么永波介绍了相关情况,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曹思阳、韩建刚、赵辉、冯爱霞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10.17”扶贫日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么永波

(2019年10月16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和朋友们多年来对内蒙古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全面建立完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工作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和管理体系,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全区国家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157万减少到2018年底的15.24万,累计减贫141.7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1.7%降到1.06%,已有1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摘帽退出。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自治区负总责、旗县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人大政协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各方面合力攻坚。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一对一”联系贫困旗县,重点推进联系点脱贫攻坚工作。增设15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分行业分领域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向57个贫困旗县分别派驻由1名厅级干部带队的工作总队,常驻贫困旗县督导脱贫攻坚。向3694个贫困嘎查村和5008个非贫困嘎查村选派工作队,为每个贫困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定期召开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旗县委书记述职交流视频会,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驻村工作队不脱贫不撤离,帮扶责任人不脱贫不脱钩。

二、强化制度引领,建立上下联动、配套完善的政策体系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一是紧盯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出台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紧扣“人脱贫、县摘帽”目标,优化脱贫攻坚政策供给,制定出台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措施、贯彻落实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的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打出了政策组合拳。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适应需求、供给有力的投入体系

一是扶贫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增加。2013至2018年,四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共362.71亿元。2019年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70.05亿元,其中,中央安排25.18亿元,自治区安排44.87亿元,分别增长5%和7%,目前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已全部到位。二是推动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先后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贫困旗县涉农涉牧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流程》,在坚持因需而整的前提下,整合涉农涉牧资金70.7亿元。三是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八项措施》,修订《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严格执行“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旗县建立风险补偿金”等规定,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70.2亿元,覆盖41.6万贫困户。

四、强化目标导向,建立基础扎实、分类施策的工作体系

一是开展建档立卡,着力解决“扶持谁”的问题。按照“谁识别、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区开展贫困识别、退出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对贫困人口的跟踪监测和动态调整,升级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推动数据共享,强化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力的支撑。二是开展驻村帮扶,着力解决“谁来扶”的问题。向全区3694个贫困嘎查村全部选派了驻村工作队,在岗驻村干部18284人。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126名、盟市、旗县新选派干部2523名,充实到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区,进一步优化了驻村工作队结构。三是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着力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开展产业扶贫。围绕区域特色,采取“菜单式”、企业或合作社带动、资产收益等方式,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累计实施农牧业产业扶贫项目1.9万个,覆盖贫困人口124.7万人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从2013年起投入121.8亿元,将8.36万户、27.99万符合搬迁条件的农牧民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2016年启动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目前已完成10.6万名贫困人口搬迁,剩余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将在今年全部完成。开展生态扶贫。将84%以上的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建设资金安排到贫困地区,为1.67万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年人均补贴1万元。开展教育扶贫。落实控辍保学要求和教育资助政策,2013至2018年,共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65.6亿元,资助学生1924万人次。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从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全面改薄”资金92.51亿元,校舍建设开工学校1793所,竣工学校1743所,其余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实施健康扶贫。深入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25种集中救治大病救治率达到99.9%,签约服务慢病患者32.9万人。自治区财政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3亿元,启动176所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和752个嘎查村卫生室达标建设,目前121个卫生院、752个村级卫生室改造已经完成,年底前实现贫困旗县乡村卫生院建设、设备、人员、药物等基本医疗服务达标。实施政策兜底扶贫。推进低保兜底、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工作,并建立低保渐退制度,建档立卡人口中纳入农村牧区低保保障的有43.57万人。落实基本养老政策,通过政府代缴保费,实现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四是严把贫困退出关,着力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出台《贫困退出实施意见》,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制定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拟退出的贫困旗县严格检查评估,确保脱真贫、真脱贫。指导贫困旗县摘帽后,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不能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五、强化合力攻坚,建立凝心聚力、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

一是京蒙扶贫协作向纵深推进。两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组织保障不断强化,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各领域务实合作深入开展。2018年至今,北京市共拨付市级财政援助资金20.86亿元,实施京蒙扶贫协作项目586个;北京市16个区以下投入财政援助资金6.12亿元。引导北京市199家企业到31个贫困旗县投资,到位资金56.69亿元,共建产业园区44个,援建扶贫车间169个,北京各界采购销售结对国贫旗县的特色农畜产品金额达32.72亿元。北京市累计选派205人次党政干部、913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赴基层一线参与扶贫协作。自治区累计选派234人次党政干部、2134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赴京挂职学习。共帮助4.8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区内外就业。二是推进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目前,26个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区31个国贫旗县,共有挂职干部51名,其中驻村第一书记19人,2019年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87亿元,帮助引进项目资金3.48亿元。三是加强区直单位帮扶工作。机构改革后,全区163个自治区厅局单位帮扶167个贫困嘎查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坚持把最优秀的干部派下去,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57亿元。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扶贫。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全区745家企业与1835个贫困嘎查村结成对子,投入帮扶资金6亿元、实施项目1459个,11.21万贫困群众受益。57个贫困旗县全面上线“中国社会扶贫网”,搭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新平台。推进消费扶贫,在北京市消费扶贫双创中心建设内蒙古展区,打造内蒙古优质绿色农畜产品进京的“直通车”,实现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六、强化监督考评机制,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一是改进资金监管机制。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实行资金投向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严格落实《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负面清单》,列出4个方面20项负面清单,解决基层扶贫资金使用问题。成立由财政、扶贫等部门牵头的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指导工作组,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信访会商制度,坚持领导接访、每季度信访通报、信访事项督办、信访事项核实报告审核等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办法》,定期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移交重大事项举报、干部违纪违规案件问题线索,并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监控指标中,压实盟市、旗县抓信访举报工作的责任。三是统筹规范监督考评。从考核设计上,抽调自治区驻贫困旗县脱贫攻坚工作总队总队长任组长,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盟市旗县业务骨干为成员,采取交叉分组的方式,开展成效考核工作。从考核方式上,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多角度、全方位综合评价盟市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在自治区纪委监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考核人员违规违纪情况的举报和投诉,同时,邀请被考核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考核过程全程监督,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从考核结果运用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较多且突出的旗县进行提醒谈话,并提高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分值权重,以考核结果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七、强化改革创新,建立高效运转、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

一是扶贫资产清查管理方面。组织盟市、旗县全面梳理2012年至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和形成资产的情况。指导各地对扶贫资产按照公益类资产、经营类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等类型进行登记,推进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公司化管理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我区走在了全国前列。二是扶贫改革方面。今年,赤峰市获批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成为中西部地区唯一一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自治区迅速建立协调机制,研究部署推动改革试验区建设。三是扶贫宣传方面。启动建设全区脱贫攻坚重大成就3D网上展厅,年底前实现自治区、盟市、贫困旗县三级网上3D展厅互联互通。四是关爱关心扶贫干部方面。出台《自治区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若干办法》,注重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把全区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165名苏木乡镇党政正职提拔到县处级领导岗位,406名优秀嘎查村第一书记得到提拔,表彰奖励驻村干部1152名、提拔重用331名,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中,我区共有4名个人、2个集体获奖,受到广泛的社会好评。

以上是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工作要求,内蒙古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不少,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再次强调,“内蒙古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24万人,数量虽然不多,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仍需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就介绍到这里。真诚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扶贫事业,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10.17”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贫困旗县退出工作是怎么安排部署的?

曹思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2019年共有20个贫困旗县要申请脱贫摘帽。包括呼伦贝尔市2个、兴安盟2个、通辽市3个、赤峰市4个、锡林郭勒盟2个、乌兰察布市7个。

退出程序是贫困旗县提出申请、盟市进行初审、自治区进行核查评估。评估依据是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修订)》。评估指标包括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主要指标是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参考指标包括错退率低于2%、漏评率低于2%和群众认可度高于90%。同时核查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评估方法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通过实地评估,采取抽样调查、重点抽查、村组普查、座谈访谈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团队以长期从事扶贫领域研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和研究人员为核心、具有一定扶贫政策知识储备的研究生为调查骨干。进度安排拟于10月下旬启动,12月底完成实地评估,2020年1月底前提交评估报告,经公示、公告后,于2020年4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旗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退出。

 

新华社记者:今年是贫困旗县大规模退出的一年,内蒙古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止脱贫人口返贫?

韩建刚:一是巩固脱贫成果。贫困县摘帽后,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后,后续措施持续跟进,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加强返贫监测。对所有已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监测脱贫质量和返贫风险,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针对不同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另外,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安排部署,对边缘人口开展摸底排查,对边缘人口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全面的动态监控。三是注重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风险。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关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风险等隐患。研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坚决防止引发区域性、群体性返贫风险。四是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出台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实施意见,从提升脱贫能力、改进扶贫方式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文化扶贫“十进村”活动,发挥“草原轻骑兵”作用,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信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约束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不赡养老人等不良行为,培育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主体意识,营造健康文明新风。

 

内蒙古日报记者:请问能介绍一下2019年京蒙扶贫协作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吗?

赵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京蒙扶贫协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是落实北京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的第二年,也是京蒙扶贫协作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今年以来,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解决短板和突出问题,京蒙扶贫协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组织保障方面,北京市、内蒙古两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率团互访,高位推动。双方召开高层联席会议2次,召开地市级党政联席会议22次,各层级各领域对接互访1014次。二是资金投入方面,北京今年投入市级财政援助资金11.56亿元,实施京蒙扶贫协作项目343个,资金较2018年增长24.3%;16个结对区及乡镇已安排财政援助资金3.31亿元,较2018年增长17.8%;县均投入达到4798万元,较2018年增长22.8%,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比较靠前的。343个项目中,已开工341个,并完工123个。三是人才交流方面,今年北京市选派105人次党政干部、449人次技术人才到内蒙古挂职服务,内蒙古选派72人次党政干部、870人次技术人才到北京挂职学习。四是产业扶贫方面,52家北京市企业落户国贫旗县,到位投资5.23亿元,新建产业园区17个、扶贫车间65个。北京各界采购和销售国贫旗县特色农产品金额达16.49亿元。就业扶贫方面,举办就业培训班258期,培训贫困群众1.28万人,目前共帮助2.27万人实现区内外就业。同时,我们还着力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北京市223家医院与内蒙古268家医院结对,北京市254所学校与内蒙古287所学校结对,显著提升了当地医疗和教育水平。目前,2019年协议任务已基本完成,经济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6.9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人民日报内蒙古分社记者:请问在今年全国扶贫日前后,内蒙古策划了哪些活动?

冯爱霞:从2014年开始,国务院将每年的10月17日确定为扶贫日,今年10月17日是第六个全国扶贫日,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机,进一步抓好扶贫宣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凝聚脱贫攻坚力量,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本次扶贫日期间,除了本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以外,自治区扶贫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征文、献爱心公益募捐、乌兰牧骑巡演、媒体集中采访、“脱贫攻坚好家庭”评选等一系列活动。于10月底在呼和浩特组织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专题研讨班。通过在《内蒙古日报》《中国扶贫》上发表署名文章并且设置专栏、在“学习强国”平台推送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文章等形式,宣传报道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和成绩。同时,我们联合内蒙古电视台制作了《脱贫攻坚、你我同行》公益广告和《承诺2020新闻专题》蒙语节目,并录制脱贫攻坚主题访谈节目,集中在“扶贫日”前后播放。此外,我们还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扶贫类题材电影《天下黄河老牛湾》的宣传推介和放映观看工作,另外我们还将组织全区扶贫系统观看由国务院扶贫办制作的扶贫题材电影《迟来的告白》。10月17日当天,我们将通过电信运营商向社会发布扶贫日宣传短信,组织收看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并协调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对表彰大会进行重播。10月22日,将在我区召开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今年全国扶贫日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创新,也得到了包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在内的多家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我向一直以来为扶贫日系列活动提供了大力支持的各相关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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