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召开2020上半年自治区人社工作
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7-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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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自治区人社厅召开2020上半年自治区人社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丁飞作主题发布,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王立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姚晓东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上半年自治区人社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丁飞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进人社领域各项工作。下面,我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就上半年人社工作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局势

“六稳”之首是稳就业,“六保”的首要任务是保居民就业。今年我区的就业形势是近年来最为复杂、最为严峻的一年,我们坚持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落实和服务落地,努力把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降至最低。截至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9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49.9%;城镇登记失业率3.82%,低于年度目标0.68个百分点,全区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对冲疫情给就业带来的影响,形成了以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20条、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28条为统领,以强化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等为抓手的“2+16”系列政策文件、80条政策措施。同时,从援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给予就业补贴、开展企业用工调度、兜牢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提出了积极措施,制定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具体办法。二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措施,全力稳住市场主体、稳住企业、稳住就业,共减免单位缴费52.8亿元,其中减免养老保险费48.3亿元、工伤保险费2.3亿元、失业保险费2.2亿元。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降低政策门槛,扩大中小微企业受益面,截至6月底,全区已为7008户企业返还5.8亿元、惠及职工91.7万人。援企稳岗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对纾解企业困难、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和就业见习“三项计划”、疫情防控就业服务和离校未就业百日攻坚“两大行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5.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44.6%。推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全区农村牧区转移就业181.1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135.8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3.9%和67.9%。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42.8%、70.2%。四是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因疫情影响、线下技能培训受阻的情况下,围绕化解结构性矛盾,全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线上培训课时比例,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扩大以工代训范围,支持企业以训稳岗、以训待岗。实施了农牧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专项计划,为就业重点群体、企业员工提供免费线上技能培训。鼓励引导企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截至6月底,自治区已陆续公布了16批线上培训平台(机构)191个,累计注册6.5万人次、培训6.3万人次。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系列网上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全天候注册登记、信息发布、供需对接、业务咨询等服务,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1—6月,全区共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农牧民网络视频招聘”“重点企业专场招聘”等272场线上招聘会,参会企业2.5万户,提供就业岗位65.9万个,参会人数25.7万人次,达成意向13.7万人次。

二、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我们始终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坚决守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766.4万人,工伤保险为334.5万人,失业保险为271.6万人,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99.1%、99.5%、100.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9.2万人,比2019年末增加1万人。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围绕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会同财政、税务部门下发了《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推进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7月10日,我们已会同财政部门召开了全区视频会议,部署了调待工作,要求各地7月底调整到位。四是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全面实行社会保障卡制发限期办结制,累计建成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网点1000余家,取消了社保卡合作银行地区限制,开通了政务类、银行类及微信支付宝等22个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渠道。截至6月底,全区已制发第二代社会保障卡2090万张,签发电子社会保障卡208.3万张,全区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数超过160万人。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围绕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释放。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印发了《2020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对基层一线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以及“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倾斜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印发了《关于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项目,承办知识产权等3个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设立公共卫生能力提升等10个自治区级高级研究项目,评估认定了70家继续教育基地,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培养计划。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截至6月底,完成补贴性培训4.6万人次,支出补贴资金3554万元,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已审核通过2969人,完成全年计划的66%。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工作,启动了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认定了62家社会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启动了世界技能大赛内蒙古自治区选拔赛。四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启动了首届“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经逐级推荐、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环节,评选出100名青年创新人才表彰人选。建立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动态发布机制,已发布4批次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涵盖了高校、科研院所、医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共计931个岗位2356个用人需求。畅通高层次引才“绿色通道”,为自治区本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05人。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我们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实行劳动关系风险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劳动关系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开展了“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我区有40户企业纳入提升计划。评选表彰了50家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个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和51名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全区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841家,工业园区26个。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全区已备案企业21.2万户,劳动者211.8万人。二是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推进各类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区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82%,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5%。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机制,推广应用“互联网+调解平台”,落实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裁审衔接效果逐步显现,仲裁公信力不断提高。1—6月,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8815件,调解成功率达64.7%,涉及劳动者9305人,涉案金额1.64亿元。三是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针对疫情给企业带来困难可能导致欠薪问题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定期通报和调度制度,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政府工程项目、欠薪积案等突出问题。1—6月,全区1576个在建工程项目中,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覆盖率均达到100%,总包代发工资制度覆盖率99.6%。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1万户,通过立案或协调方式查处拖欠工资案件321件,为3011名农牧民工追讨工资3949万元。督办查处欠薪陈案积案833件,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11个,列入“信用内蒙古”6个,列入“内蒙古企业信用”5个,公安机关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2件,对欠薪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五、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工作

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保障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扎实推进就业扶贫。针对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对全区85.9万贫困人口、2.9万边缘户和新致贫返贫人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依托产业发展、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支持返乡创业、开展劳务协作、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就近就地就业等多种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截至6月底,帮助摸底排查出的法定年龄内、有就业愿望5457名贫困劳动力以及易地扶贫搬迁16088名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大力开展技能扶贫。建立了技能扶贫培训需求调查台账、培训满意度调查台账、受理培训需求动态服务平台,推动贫困地区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组织线上线下技能培训。截至6月底,摸底排查全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4595人全部开展培训。三是全面做好社保扶贫。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扩大了代缴范围,代缴对象由原来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扩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截至6月底,共为41.6万人贫困人口代缴养老费,为33.9万贫困人口发放待遇,代缴和发放覆盖率均达到100%。

六、积极发挥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各级人社部门和干部职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快速响应、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在援企稳岗、农牧民工返岗复工、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推进“不见面”服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了一系列关心关爱医护人员政策措施,强化医疗和防控人员工伤保障措施,开辟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补助,启动了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二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建立和落实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24小时实名制日调度5类重点企业用工,持续发布企业岗位空缺、招聘等信息,调度期间,全区共调度企业3337户,帮助企业解决用工26037人。强化“点对点”服务保障,组织农牧民工分批安全有序返岗10154人。三是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疫情发生以来,在全区人社系统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目前,全区人社网上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自治区本级123个服务事项中,实现网上办117个,网办率达到95%。截至6月底,全区人社系统共办理业务720.7万件,其中就业创业29.9万件、社会保险645.2万件、劳动关系32.8万件、其他业务12.8万件。

昨天,我们召开了厅系统上半年形势分析会,就下半年重点工作作了安排。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扣群众需求,突出民生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人社力量。


2020上半年自治区人社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电视台记者: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背景是什么?

王立梅: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我国已经建立起覆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台,民生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自2016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在调整时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逐步“并轨”的方向和规则公平。

2019年我国物价、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均保持一定程度上涨,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决定2020年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预计将有1.23亿名退休人员受益,自治区预计近298.75万退休人员受益。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金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


新华网记者:我区日前调整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请问此次调整的范围是什么?何时执行?

姚晓东: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此外,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也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的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这样的安排,是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待遇确定机制决定的。按照现行制度,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同样实行与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个人缴费情况挂钩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简单的说,2020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19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而2019年退休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以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当年退休人员,在退休时已适当分享上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按照这一原则,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将范围确定为上年底退休人员,避免当年退休人员既享受上年工资增长,又享受当年待遇调整的情况,以体现公平。这也是在历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的一贯做法。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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