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冯任飞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2015年8月中央出台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对各省区市督察一遍,今年我区作为中央第一批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地区,7月14日以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陆浩为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为副组长的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督察协调配合工作
7月14日,自治区召开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大会,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陆浩、副组长翟青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作动员讲话,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王君书记要求,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在内蒙古落实落地。自治区成立了由王君书记任组长、布小林主席任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组和若干专项工作组,全程协助中央督察组开展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自治区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举报问题办理方案》等文件,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加快调查处理,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扎实有效整改;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依法严处快办的高压态势。依法公开信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注环保问题,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立查立改,全面做好转办问题调查整改工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从7月14日起,通过电话和来信受理群众举报,每日向我区转办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内蒙古日报》报道了自治区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力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公示了截止7月3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1至10批共384个问题的查处办理情况。各盟市主要媒体对查处整改情况也及时进行了公示和报道。
截止8月12日,督察组累计向我区转办了29批共1683个群众举报问题。从反映的地区看,呼和浩特市 820个、包头市143个、呼伦贝尔市84个、兴安盟41个、通辽市71个、赤峰市83个、锡林郭勒盟49个、乌兰察布市76个、鄂尔多斯市182个、巴彦淖尔市81个、乌海市42个,阿拉善盟11个。从反映的类型看,举报工业企业环境问题427个,矿产资源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96个,毁坏林地、草原问题173个,垃圾清理不及时、烧烤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648个,畜禽养殖屠宰污染问题51个,道路扬尘污染问题59个,其它问题29个。
各盟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转办问题的调查整改力度,确保群众举报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止8月12日,已按时限要求办结了22批1073个问题中的1071个,办结率99.8%,剩余2个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全区依法依规约谈146人,问责234人,立案侦查43件,行政拘留29人,刑事拘留24人,立案处罚142件、罚款1315.2万元,各盟市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查处整改问题907个。其他问题的公开公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此项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和积极参与,通过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生态保护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对中央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这一重要举措表示非常拥护,对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区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如包头市昆区一位退休老同志点赞中央环保督察组:“中央环保督察组,群众路线走的好,电访信箱两手抓,查出问题真不少。 一批一批转督办,阳光操作必曝光,促进大力抓环保,较真碰硬树杆标”。也有群众来电对我区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给予了肯定。
三、强化措施,确保督察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央督察组到我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内蒙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我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美丽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中央督察既是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检验,也是我区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区各族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的一次考验。我们一定以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落实好环境保护责任,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继续加大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查处力度。要本着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原则,查办群众举报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全部整改的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挂账督导,限时办结。加大查处整改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全面巩固督察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整改落实长效化、严格执法常态化,进一步固化督察成果。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目前,自治区已下派督查组对各盟市上报中央督察组问题的属实情况进行再核查,确保群众举报问题落地有声。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期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从今年起到2017年底对各盟市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把落实中央督察组提出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督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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