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主题发布。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荣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首先,真诚感谢社会各界和各位媒体记者长期以来对统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也希望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朋友的大力宣传,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推动自治区统计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从2015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8部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些都彰显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遵循。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工作中,进一步形成抓统计工作、抓统计数据质量就要抓统计基层基础的意识,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统计改革发展工作,就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具体要求。2020年5月17日和2021年7月2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工作意见》和《管理办法》为全区推进五个领域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
为进一步做真做准做实统计源头数据,深入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和《管理办法》,结合国家统计局2021年6月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工作要求,自治区统计局按照“能执行、能检查”原则,于9月配套制定并完善了五个领域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全区统计系统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多项具体落实举措。
一、关于《工作意见》及配套标准
《工作意见》针对苏木乡镇统计提出“八有八化”的工作目标,即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培训,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台账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治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宣传常态化,从压实统计职责、配强统计力量、改善工作条件、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大依法统计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等7个方面细化了工作举措和具体任务。自治区统计局配套制定了16项34条规范化建设标准。
2018年以来,自治区统计局紧盯苏木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目前“八有八化”已进入常态化、精细化推进新阶段。一是赋予苏木乡镇统计新的职能职责,将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乡卡村卡”填报(乡镇和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名录库维护(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基本统计信息的数据库)、夏季畜牧业调查、农牧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和规模(限额)以下单位统计调查的代报、催报、核实等工作延伸至苏木乡镇一级,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嘎查村实现“村卡”、夏季畜牧业调查和农牧业统计报表的电子化,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在统计“一张图”综合应用分析平台上建立并完善“一乡镇一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直观动态掌握全区苏木乡镇统计“八有八化”推进情况;全区1161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统计上视同乡镇级的单位的统计工作力量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专兼职乡镇统计工作人员1930余人,平均年龄37岁,计算机、统计专网等办公条件持续改善;在2021年的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对首批39个推进“八有八化”成效显著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表扬,并常态化对后续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三是2020年自治区持续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国统计系统得到广泛交流推广,而且,近年来在国家统计局通报的业务考核评比中,我区多项统计业务工作成绩优异,数据质量获得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国家统计局普遍认可,这也是抓基层基础工作最大的成效。
二、关于《管理办法》及配套标准
针对旗县级统计提出“五规范四提升”的工作目标,即规范统计工作管理、规范数据生产流程、规范统计培训教育、规范统计信息发布、规范统计资料管理、提升数据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提升信息技术支撑水平。自治区统计局配套制定了9项27条规范化建设标准。
2020年9月,国家统计局第12统计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统计督察。2021年3月,督察组分别在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统计局反馈的督察意见中,明确指出旗县统计工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当前我们正在通过配齐配强旗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量、加大对旗县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等方式加以解决。
针对部门统计提出“六规范五强化”的工作目标,即规范部门统计管理、规范统计调查设计、规范调查项目核准、规范统计调查活动、规范统计业务培训、规范数据公布内容、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强化名录信息维护、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强化质量评估验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自治区统计局配套制定了11项21条规范化建设标准。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严格规范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工作流程;应当严格执行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制定的《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自治区统计局也采取了定期召开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印发《部门统计工作手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举办部门统计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督促指导部门规范做好统计工作。
针对工业园区统计提出“三规范两提高”的工作目标,即规范统计管理工作、规范统计职能职责、规范统计调查流程、提高依法统计能力、提高统计工作考核力度。自治区统计局配套制定了5项16条规范化建设标准。
随着2021年6月11日《内蒙古工业园区统计报表制度》获国家统计局批准,我区工业园区统计工作正式开展,当前,正在分三步对全区58个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季度统计监测,相关数据和分析解读也将适时发布,为助推全区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针对企业统计提出“三规范四强化”工作目标,即规范企业统计管理、规范企业统计行为、规范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强化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企业统计法治建设、强化企业统计综合保障、强化企业统计奖惩制度。自治区统计局配套制定了7项18条规范化建设标准。
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严格按照“先建台账后有报表”的原则,建立完整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此外,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统计人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统计机构组织的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统计人员发生调整变动时,还要及时进行备案登记。截至目前,全区“四上”企业(统计上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基本能够规范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企业源头统计数据的追溯性、可比性、协调性也越来越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协同贯通,努力使五个领域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齐头并进、纵深推进,持续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不断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自治区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自治区统计局在督促指导旗县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中,采取了哪些举措?
夏荣华:主要是借助统计督察整改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工作。2018年,自治区统计局首次提出一个年度内要实现对12个盟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目标任务。3年来,围绕这一目标,自治区统计局建立了涵盖统计执法、数据核查、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模式和以执法部门牵头、专业跟进、基层联合的全员参与统计执法工作机制。
结合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进一步压实旗县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职责,自治区统计局将旗县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27条具体标准全部纳入每次开展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必查内容,重点关注旗县统计执法监督机构设立、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工作人员培训等情况,并进行常态化通报提醒、常态化督促整改。比如,旗县(市、区)统计局要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统计执法资格人员、1个年度内旗县(市、区)统计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旗县(市、区)统计局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参加1次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更新知识培训等都是硬约束。
中宏网记者:刚才发布词中关于工业园区统计工作也讲到,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分三步推进中,请介绍一下详细情况。
夏荣华:为有力有序开展工业园区统计工作,自治区统计局组成工作专班,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共分三步:第一步是在15个园区内开展的,在摸清摸准15个园区内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二季度对园区统计报表进行了试填试报,结果达到了预期效果。第二步,在充分总结借鉴15个园区试填试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完成了另外17个园区的企业摸底工作。今天,正在对相关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拟于10月份在这32个园区开展三季度的试填试报工作。第三步,计划年底前在全区58个工业园区内全面推开园区统计工作。
当然,在试填试报过程中,我们借鉴“一乡镇一档案”做法,也同步建立了“一园区一档案”,动态更新完善每个园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园区抓统计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责任。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先建台账后有报表”的原则,设置统一规范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请问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意义是什么?
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一,从重要性方面讲,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连接企业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的桥梁,是统计调查工作源头数据的第一关,因此建立健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对于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始终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贯穿于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全过程。
第二,从必要性方面讲,建立健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顺应企业管理信息化潮流、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流程的必要手段,有利于将分散的原始记录进行信息化集成、整合计算和对比分析,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统计台账的建立有利于资料的系统化和条理化,可以解决由于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所导致的统计资料收集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实现统计数据全流程可储存、可展示和可追溯的重要基础。
第三,从可行性方面讲,国家统计局于2021年6月2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就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工作思路与国家统计局一脉相承,先后印发了《关于健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管理办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立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并且也将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立情况纳入到每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将统计数据管控关口进一步前移,最终目的就是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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