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五场主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10-29 10:00
分享到:
【字体:  

2024年10月2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五场主题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作主题发布,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五场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戴燕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向关心、支持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和关注我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今年以来,自治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部署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打出了一套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组合拳。目前,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已初步建成,各地各部门规范执法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有力度。一是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依法公开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和有关执法决定等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广应用自治区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发挥实质性作用。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厘清部门间行政执法权责边界。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23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四是提高执法透明度。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区所有68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目前已发布统一实施规范3595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拓展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和行政监督检查“十公示”。

第二,行政执法方式更有温度。一是全面推广“有温度”执法方式。行政执法部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推进“有温度”执法。如,自治区公安厅推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十分钟违停免罚”等举措。二是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动完成全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改,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和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废止、修改7件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更有广度。一是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目前,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基本形成“1部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3部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若干政策文件”的制度体系,为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和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合对2019年赋予苏木乡镇(街道)的99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评估,并优化调整为56项。组织全区103个旗县(市、区)顺利完成赋权事项承接工作,实现“一个苏木乡镇一张清单”。组织编制56套行政执法示范文本,指导苏木乡镇(街道)规范执法。三是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协同监督,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群众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机关线索整改;全区选聘10537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常态化运行。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目前,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专职机构;1000多个司法所已开展或协助旗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同时,司法厅通过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万名律师进乡村”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等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

第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更有厚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以来,共发放行政执法证件7022个,注销退休、调离等人员执法证件3900个。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目前,已完成我区8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指导自治区农牧厅、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本级岗位大练兵、执法办案大比武、专业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诚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我区行政执法人员“讲诚信、守规矩”的正面形象,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五场主题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政府诚信建设中,财政部门在提升财政执法质量,维护财经秩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方面有哪些举措?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剑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依法行政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自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在落实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质效提升上全面发力,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打造便捷高效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诚信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大家都知道,会计信息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在整个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中起到基础性作用,也是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以及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都需要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为其合理决策提供支持。然而,财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不仅损害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攸关者利益,有些甚至引发严重经济后果。

202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在涉企执法检查方面,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为主要抓手,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规范、纠偏、警示,推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2023年,对6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1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共查处会计师事务所3家、资产评估机构2家;2024年,对6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4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不断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每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成为制度性安排,财政部门积极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优化行业生态,致力营造更加健康的市场环境。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政府采购作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我们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了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严格处理处罚,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平有序开展。我们细化建立从投诉提出与受理、处理与决定到文本规范的全流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探索完善更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采购智能化、数字化水平,通过以信息公开、诚信管理、大数据监管为基础的数字化综合监管体系,为政府采购领域执法提供科学依据,提升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三是防范趋利性执法行为。我们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杜绝“罚没式财政”。从2021年以来,自治区罚没收入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我们细化制定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免罚”、“轻罚”两张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推进财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诚信工程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切实提升财政执法效能,推动高质量完成诚信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交通运输是行政执法重要部门,交通出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请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贯彻执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就记者提出的关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问题,作简要介绍。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始终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诚信政府部门的基础,通过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服务质效和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提质加温”成果惠及企业和群众。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面广量大,与群众出行、企业经营联系紧密、直接,我们积极推动柔性执法,用执法温度拉进与群众的距离。落实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要求,建立包括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等29项不予处罚清单,包括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实施强制措施等4项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印发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细化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说明程序和技巧,系统规范了制作文书中举证、引用、裁量、定性阐述方式。印发执勤执法规范用语手册,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制作文书、当场收缴罚款以及处理突发事件时用语规范。

对12328、12345热线反映的涉及交通安全、路况、运营问题,我们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联合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开展了对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建立违法信息抄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抄告制度。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G6、G7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入口平均超限率为0.09%,较2020年降低0.12个百分点。

我们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执行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修订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基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减轻、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有关规定。编制了囊括公路路政、道路运输、海事水运、公路建设、安全生产5个领域的裁量基准,共计333项。将适用情形从原先的情节较轻、较重、严重细化为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档次,进一步压缩执法人员裁量空间。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明确实施权限、条件和程序。共发布典型案例18个,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执法为民的各项举措,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交通运输部门公平公正守信形象,将诚信建设工程成果真正惠及公众。

实践杂志社记者: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直接面对经营主体,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部门之一。在执法过程中,如何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体现执法温度?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开放、健康、透明的市场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土壤,有活力、有创新力的经营主体是经济发展的种子,如何让经营主体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帮助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关注的重点。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服务主体方面作出了许多探索,在此基础上,今年在全系统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目的就是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兼顾执法温度和力度,让监管跑在风险前,让服务跑在监管前。具体讲,“体检式监管”就是对经营主体开展合规指引、发布违法风险预警提醒,提前预防发现和及时改正风险隐患,避免“小错”酿成“大祸”;“服务型执法”就是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基础上,将服务的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我们主要有三方面做法:

一是做好事前“把脉式”服务。顾名思义就是像中医大夫一样,对经营主体把脉问诊治未病。通过建立违法风险预警提醒机制,制定并公示合规指引清单,向行业协会和经营主体发布违法风险预警提醒,使经营主体知道哪些事情不能做,明确底线和红线,让大家不犯错。比如自治区本级针对互联网直播、食品、医疗、教育培训等行业发布广告合规指引;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鄂尔多斯市开展旅游旺季酒店价格信用承诺;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制定特殊食品规范经营指导,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合规指引。

二是做好事中“靶向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健全以信用分类为基础的精准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等级低的经营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对信用状况差、风险等级高的经营主体提高检查频次。严格执行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实现“过罚相当”。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对于大量初次、不知晓、非故意、危害较轻、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用好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权。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危害公共利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坚持重违严惩。注重引导方式多样化,广泛运用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示范等非强制性措施,对经营主体进行合规指引,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已办理免罚案件1125件,提升了经营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三是做好事后“康复式”回访。坚持不以罚款为目的、不以处罚画句号,将案件回访纳入行政处罚必备程序,教育指导、跟进帮扶、预防再犯。例如乌兰浩特市创新推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送”制度,实现了“执法+指导+服务”有效对接,促进经营主体的自我纠错与信用重建。同时我们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实行“承诺制”修复、“加速度”办结等措施,支持失信企业信用修复。2024年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8万余件,其中67%通过网络渠道办理。

市场监管部门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目的是通过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让经营主体的诚信经营从外在要求变成内在自觉,做到监管部门管信用、用信用,企业商家讲信用、守信用,促进自治区诚信建设,为营商环境优化贡献市场监管力量。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轮播图预览: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