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5-04-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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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国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安翱,自治区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冯虎、自治区林草局行政执法处处长李新峰介绍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国庆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参加今天的发布会。首先,我代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内蒙古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我区作为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集中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背景和意义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首,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是总书记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也是巩固“三北”工程攻坚战成果的重要保障。内蒙古是林草资源大区,现有森林3.57亿亩、草原8.15亿亩、湿地0.73亿亩,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和第四位,林草湿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4%,保护林草资源任务艰巨。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成果保护,坚持常态化治理与阶段性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十四五”期间,先后开展了林草倒查10年、打击毁林毁草、“三北”地区林草湿荒综合执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问题5万余个,恢复林草植被100余万亩,追损挽损超28亿元。但一段时间以来,我区部分地区毁林毁草问题仍屡禁不止,严重迟滞“三北”工程攻坚战进程、影响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效。

开展集中整治,事关“三北”工程攻坚战进程,事关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效,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严厉打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乱开滥垦等违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林草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利用1年时间打一场遏制毁林毁草的总体战,切实守护好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二、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3月2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机制。自治区公安厅、林草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要严厉打击在林地、草地、湿地等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砂、取土,违法占用耕地,以及其他毁坏森林植被和林地、草地、湿地、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3月31日,自治区召开“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区各部门不等不靠、迅速行动,紧盯春耕关键节点,推动各方力量下沉、前沿布防。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技术手段作用,实现监管无死角。目前自治区已向各盟市、旗县(市、区)下发3期变化图斑线索,按照“早发现、早处置、即查即改”的要求,正在推动各地加快整改。在减存量上,将去年住建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未查处到位的毁林毁草问题,报送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合力推进整改。在遏增量上,对今年新发现的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问题,迅速组织监管和执法力量到现场、抓现行,果断制止、立行立改。各级行政部门、执法机构和公检法机关加大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打,既“清积案”又“破现案”。通过依法打击、曝光毁林毁草典型案例等形式,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纪检监察机关把遏制毁林毁草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将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坚决有力支持和推动集中整治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自治区将全力推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一方面是加强防范,“治未病”。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等专门力量作用,广泛动员嘎查村书记等干部群众参与,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构建起“三只眼”监测、“三条线”预警的“天罗地网”。另一方面是严厉打击,“治已病”。召开专项机制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加大对毁林毁草顶风作案、开垦占用面积大、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和建设单位,在春耕备耕时期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林地草原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生态格局。

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自治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国网记者:长期以来,人们对森林和草原重要性的认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如,公众对森林和草原的认识多停留在对其美丽景色的直观感受,对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和生态条件等缺乏具体深入的了解。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打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请您介绍一下森林草原作用以及毁林毁草问题的危害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处处长李新峰:

感谢媒体朋友对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关注,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森林和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保持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是绿色循环经济体的主要载体,是实现“双碳” 目标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生态文明教育的主阵地。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履行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我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明确了坚持以保护草原、森林为首要任务,发挥好草原和森林对维护自治区生态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系统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问题。毁林毁草行为不仅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从而影响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生态环境影响。森林和草原具有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的作用,毁林毁草行为会降低土地蓄水能力,加剧水土流失,甚至可能引发沙尘暴、泥石流和干旱等气候灾害。‌气候变化方面,毁林毁草会减少碳汇功能,加剧温室效应和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方面,毁林毁草会导致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遭到破坏,进而威胁到物种生存,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

二是社会和经济影响。毁林毁草行为造成林草资源无法再作为经济资源被合理利用,造成了资源的直接损失,并影响相关产业的经济利益。林草资源是我区的重要经济资产,直接关系到相关产业链的稳定,如木材加工、饲草供给、牲畜养殖等行业,都可能因原材料供应不足而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就业和地区经济发展。林草资源也是自然旅游的核心资源,毁林毁草行为造成生态景观不可逆的损害,直接影响到旅游业的发展。

保护好内蒙古的大草原、大森林,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是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集中整治,对毁林毁草行为“随手拍、及时报、严厉打”,让内蒙古的草原更绿、森林更茂、生态更美。

谢谢大家!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全区公安机关在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工作中,打击重点是什么,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冯虎:

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工作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广泛监督。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全区公安机关有关工作情况。

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坚决打好遏制毁林毁草总体战,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查处毁林毁草行政案件957起、破获毁林毁草刑事案件635起,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突出打击重点,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一是紧盯春耕备耕时间节点对毁林毁草非法开垦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重点打击违法开垦草原林地的“钉子户”。

二是重点打击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

三是重点打击在草原、林地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以及其他毁坏森林植被和林地、草地的违法犯罪。

二、坚持结果导向,全力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筹相关警种合成作战、集中发力。各地公安机关“一把手”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直接推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二是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警种责任,对大面积毁林毁草、屡打屡犯、顶风作案以及带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真正形成震慑。对复杂疑难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破案攻坚。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地区予以约谈通报。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张贴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强化法治宣教,营造遵法守法氛围,充分发挥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发展壮大“生态义警”,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三、坚持打防协同,守牢生态保护红线

一是全力遏制高发态势。健全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提升智慧侦查水平,做到“现案即查即办、积案攻坚清零”,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压茬推进遏增量和减存量。

二是深入实施生态警务。深化打防协同生态警务机制,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在毁林毁草问题突出地区联合执法、严防死守,更加注重打早打小打苗头,全力防范毁林毁草风险隐患。

三是有效促进源头治理。推动打防管控建一体发力,对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发送风险提示,协同林草等部门化解风险隐患,促进打击整治与长效防控良性互动,切实守牢生态保护红线,努力以更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内蒙古日报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中承担哪些具体职能?这次集中整治工作中,检察机关在综合履职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安翱: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

自治区检察机关始终致力服务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担当守护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中,坚持以检察综合履职为抓手,积极履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职能,坚持“依法惩治,从严从快”的办案要求,持续做实严打击、提效率、密协作,全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地。具体工作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先后三次专题研究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并在全区检察长会议上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对承担环境资源犯罪集中管辖任务的铁路检察机关,进行一对一专项指导,一起研究突出问题,一起制定工作措施,一起联合地方党政机关打造工作合力。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地方检察机关与铁路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意见》《呼铁检察机关落实推进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打击+修复”行动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针对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从严打击、强化地铁协作等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做到当捕则捕、该诉即诉。

第二,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全区检察机关将打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自治区检察院强化业务指导,由第一检察部专门负责。铁路检察机关两级六院组建6个工作专班,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攻坚办案,坚决落实“依法惩治,从严从快”办案要求。依法从严方面,对大面积毁林毁草、履改履犯、顶风作案的依法从严惩治,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快方面,印发《关于高质效办好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工作措施》《环资类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指引》,设立毁林毁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及时批捕起诉。为进一步规范办案,我们还联合自治区高院、公安厅制定印发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证据指引,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林草刑事案件严格审查起诉,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办理毁林毁草案件中,检察机关坚持“刑事+公益诉讼”一体查办,聚焦三个重点:一是督促修复受损生态,针对毁林毁草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植被损害修复赔偿金和生态功能损失费用,做到“刑事打击+民事追责”相结合,实现“惩治+修复”双重效果;二是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行刑反向衔接、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完善监管体系;三是创新治理模式,探索“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元化修复方式,切实形成“打击+修复”的完整治理链条,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同时,检察机关始终注重社会共治。通过三方面举措凝聚保护合力: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进乡村、进牧区、进企业等活动,引导公众充分认识保护林草的重要性;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提供违法线索,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志愿者活动,引导公众参与植树造林、林草资源巡查等实践,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生态保护格局。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加大对破坏林草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强化全链条打击;二是推进“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三是推动建立生态保护大数据平台,提升线索发现与监督质效,为有力保护自治区林草资源作出检察贡献。

谢谢大家!

法制日报记者:下一步,全区法院系统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中有哪些具体举措?从司法实践看,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自治区高院发布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的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

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构建高效工作体系。一是建立案件快处机制,提升案件质效。开辟毁林毁草相关案件“绿色审判通道”,建立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流程,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惩处。二是强化协作配合,汇聚打击合力。加强与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遏制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强大法治合力。建立地方法院和铁路法院联合参与环境治理协同机制,做好毁林毁草刑事案件巡回审判、集中开庭、保护修复等工作。三是突出保护优先,促推综合治理。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及林业、草原等社会治理和行政监管领域的问题,向有关主管机关和单位制发司法建议,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

1.非法开垦型:擅自改变林地或草地用途,对林地或草地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等。

2.非法占用型: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林地或草地进行工程建设(如修路、建房、开矿)或将污水、垃圾乱排乱埋于林地草地等。

3.非法采伐型:盗伐林木或未经许可擅自砍伐林木或在草原上非法采挖药材或其他固沙植物等。

4.未批先建型。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时,没有把办理征占用草原林地和转建设用地手续作为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草原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等未批先建的情况。

5.以租代征型。企业未经林地、草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通过与当地嘎查、村委会签订林地、草地承包或租赁协议的方式,将林地草地用于非农业生产建设。

其中,非法开垦型的行为在毁林毁草违法行为中占比较高。以上5种毁林毁草违法行为,达到入罪标准,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最高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正是每年全区各地毁林毁草案件多发之际,自治区高院以案释法,向社会展示全区法院森林、草原司法保护工作成效,同时以案示警,彰显人民法院全力打好遏制毁林毁草“总体战”的坚定决心,形成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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