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新篇章的决定》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第八次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各地区都要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分区管控体系。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两个批次在全国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是第二批开展工作的19个省份之一,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印发了《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六个部分、2个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2020、2025、2035年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明确全区共划分各类环境管控单元113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22个、重点管控单元651个、一般管控单元62个,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管控单元,提出了相应的管控要求;
第三部分是提出建立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盟市、旗县区、管控单元五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第四部分是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强调“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五部分是建立成果管理机制,包括建立“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和数据动态调整机制;
第六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技术保障。
2个附件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管控单元图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三、《意见》印发实施的意义
以印发实施《意见》的形式发布“三线一单”成果,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为自治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还可以有效提升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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