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0年9月15日,商务部等七部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确定了17家试点市场,我区满洲里市满购中心获批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是国家首批三个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边贸商品市场之一。我区结合满洲里实际,按照“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责任可究”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满洲里市满购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突出边贸商品市场特点,立足培育边境地区发展新优势、激发边境贸易新活力,从五个方面着力推动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四项原则和发展目标;二是对实施范围、经营主体、适用商品、综合管理系统、监管服务体系等实施条件进行了规定;三是确定了备案、交易、组货、通关、结算、免税申报环节等业务流程;四是对经营主体准入、海关监管、税收管理、外汇管理、质量监督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配套政策进行了梳理规范;五是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资金支持等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主要特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单向性,仅限于出口贸易,不适用于进口贸易。二是普遍性,境内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经营资格。三是特定性,“市场采购”贸易仅指货物贸易,且仅限于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试点地区实行。
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政策优势体现在哪里?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优势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免征不退,不用开增值税发票,节省成本,解决市场商户“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二是扩大报关限额,报关单商品货值由5万美元提升至15万美元(过去的“旅游购物”0139监管方式的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限额为5万美元);三是归类通关,出口货物按大类申报和认定查验;四是关务便捷,出口关务审核便利快捷;五是结汇创新,突破了“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允许多主体收汇,市场商户、委托代理公司、采购商均可收汇。允许采用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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