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2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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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停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通知》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精神,优化自治区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抑制用电价格过快上涨,根据财政部授权,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通知》。主要目标为停征自治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二、主要内容

(一)停征我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三、亮点内容

(一)《通知》明确停征了自治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为按国家标准应缴费的区内企业明确了执行政策,享受到降费红利。

(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5号)授权地方权限至2023年底。如下一步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即可,无需重新调整《通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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