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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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20 11:38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信息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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