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09]130号 |
成文日期 | 2009-12-31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09]130号 |
成文日期 | 2009-12-31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第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评审会的评审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布里亚特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6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列为第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地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确保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保护。
附件:第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
1.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布里亚特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2.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使鹿文化生态保护区
3.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
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5.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文化生态保护区
6.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土尔扈特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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