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推动校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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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06 09:03 

高校是人才培养主阵地、科学研究生力军、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为全面深化包头市与在包各高校合作,充分激发高校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促进高校在科技、人才、学科优势与包头资源、产业优势全面对接,使高校成为包头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引擎,推动高校与地方双向赋能、双向服务、同频共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世界稀土之都”和“世界绿色硅都”发展目标,以推进校地融合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在包各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力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实现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为重现火红年代、重振包头雄风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服务导向明确、创新资源共享、运行机制健全、内容形式多样、合作成效显著的协同发展服务体系。到2025年,在包各高校成立现代产业学院15个,设立行业重点科研机构10个,共建校企实习实训基地500个,每年向企业定向培养学生达到5000人以上,与企业共建博士工作站10个、硕士联合培养基地50个。到2025年,在包各高校与地方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健全,交流合作平台更加丰富,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全市产业需求更契合,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融合水平有效增强,因校兴城,因城促校,校地相融、共荣共生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产教融合

1.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在包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性”“应用型”高校办学理念,围绕我市稀土新材料、硅基材料、风电装备、现代装备制造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形成一批地方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集群。支持在包各高校培育优势学科,推动内蒙古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冲击国家一流学科和微专业建设。各有关部门定期联合高校开展包头市产业需求侧匹配度调研,建立区域产业人才需求数据平台,定期编制、发布包头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高校按照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用工需求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责任单位:在包各高校,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农牧局、商务局、卫健委)

2.全面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校企参与、行业指导的合作机制,培育融合型特色园区,引导各园区围绕优势产业,建设相关教学设施,深化与高校合作,共同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企业用工、产业升级、协同创新、成果孵化等方面在园区内无缝对接。推动企业与高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协同推进学生进企实习实训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争取在2023年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突破200个,到2025年达到500个。推动高校开设委托班、订单班、学徒班、工匠班、卓越工程师班和现场工程师班,并逐年扩大招生人数,实现高校和企业精准招生、精准培养、精准就业,力争在2023年合作企业达到100家以上、每年定向培养学生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到2025年合作企业达到200家以上、每年定向培养学生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农牧局,在包各高校)

3.打造现代产业学院集群。面向产业转型发展和包头市经济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两都”发展目标,大力支持内蒙古科技大学稀土产业学院申报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内蒙古科技大学能源产业学院、应急管理产业学院、数智产业学院、硅业学院和冶金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力争2023年实现招生。支持包头师范学院中关村智酷大数据产业学院、智能物联产业学院、数字文创现代产业学院、人力资本服务产业学院、新型化工与能源现代产业学院和交叉融合创新实践产业学院建设。支持包头医学院现代健康产业学院建设。支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美科硅能源产业学院、协鑫科技(内蒙古)光伏产业学院、圣纳新能源汽车产业学院、中汽数据汽车技术产业学院、中科佳兴康养产业学院、阿里巴巴境外电商产业学院、北创智能焊接产业学院、一机装甲车辆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和内蒙古通航航空产业学院建设。支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食品乳品智能加工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两都”建设研究中心和数字经济产业区建设。支持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晶澳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绘宇测绘产业学院建设。支持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鹿城稀土产业学院、稀冶工匠学院和稀土高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创新港建设。以点带面打造一批具有包头特色的现代产业学院集群,逐步打造多层级、高水平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农牧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在包各高校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合作育人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沟通作用,在高校、企业间搭建对接平台,积极推动企业参与高校各类产业学院建设,引导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参与产业学院专业课程教材编撰、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建立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为产业学院学生到企业参与实践、顶岗实习提供必要保障条件,提升产教融合发展的契合度。依据各高校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组建高校产创联盟,实现重点产业与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院校精准对接,构建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包头师范学院数字人才培养基地、数字化电商直播人才培养基地和包头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建设;支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与我市兵工、光伏龙头企业共建“包头市现代装备制造产教联合体”和国防工业军民两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以及包头市光伏能源产教联盟建设;支持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绿色稀土职教集团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网信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农牧局、商务局、卫健委,在包各高校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推进科创融合

5.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地作用,加大对高校研发的投入力度和支持力度,围绕我市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建立起跨部门、跨院校、跨区域、跨学科以及企业与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型、对链式、无缝隙合作机制,引领我市产业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在包各高校,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

6.积极参与行业重点科研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创新发展支撑,鼓励支持内蒙古科技大学积极参与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加强技术和人才合作。支持内蒙古科技大学与军工企业进行火工试验与防护和辐射环境联合实验室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申报成为“局省共建高校”。支持包头师范学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一带一路”创新创业研究中心和磁学与磁性材料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黄河湿地动植物保护与资源利用实验室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支持包头医学院国际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人畜共患病与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生命与健康科学馆、中草药产学研协同基地、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包头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共建铝合金和信息技术产学研用创新中心,与我市兵工企业共建“智能制造、智能运维、智慧农机”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内蒙古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和“一带一路”现代服务国际研究中心建设。支持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关村丰台园科技园共建“轨道交通+5G”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级冶金、稀土绿色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各高校参与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以及特种车辆设计制造集成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适应包头产业发展的应用型平台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农牧局、商务局、卫健委、林草局,在包各高校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7.合作共建科研基地。推动在包各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技术协同攻关,大力引导高校高层次人才深入我市有关企业一线,共建科研基地,充分挖掘技术需求、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难题、凝练科研课题。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和博士、硕士工作站,支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邮电大学、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共建“北斗+5G”融合通信院士工作站,与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共建“3S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院士工作站;支持各高校在包钢集团、中铝集团等包头市重点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在通威集团、双良硅材料、大全新能源、新特能源等新能源企业设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到2025年各高校与企业共建博士工作站达到10个、硕士联合培养基地达到5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在包各高校)

8.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围绕产业、企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等创新联合体、中试基地,共享科研设备,合作培养人才,推动校企联合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吸纳、转化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质研发资源,借鉴区内外先进产学研合作模式,推动孵化科技企业。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鼓励在包各高校积极建设技术转移中心,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在包转移转化。同时,充分发挥内蒙古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培训,培养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鼓励在包各高校开展技术转让、许可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签订技术合同并办理认定登记后,争取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在包各高校)

(三)全力推进人才融合

9.强化人才支撑。强化高校人才引进,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采取“带土移植”“候鸟式”“飞地式”等多种聘任方式加快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人才引育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快引进培育高等教育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建立引进人才定期回访、绩效评估和引进人才后续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借助包头市科研院所和已引进院士、高端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影响力,采用“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形式,邀请高端人才到高校兼职、咨询、讲学、研发,吸引和集聚更多的优质人才。推动实施由内蒙古科技大学牵头的“科炬人才计划”,搭建“科炬学者”包头论坛平台。(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在包各高校)

10.构建联合培养体系。实施“双百联动”计划,推动百名高校教师驻企业、百名企业专家进校园,积极探索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模式。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中、高、本”一体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基础教育教师继续培训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全市基础学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管理办法,建设一批示范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支持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和参与各类技术服务和社会服务,将工作情况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考虑项目,不断提升教师待遇,提高教师积极性。支持学校从企业灵活引进专业人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在包各高校)

11.健全人才留用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在科研平台建设、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职务晋升等方面对高校人才予以倾斜,适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评选表彰,在医疗保健、住房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加大对各类服务、孵化和实训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健全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留包创业就业。支持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级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包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推动包头师范学院建设成为全区首家创新创业大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在包各高校)

12.打造包头版“24365”毕业生招聘服务模式。在包各类企业到高校招聘不受岗位数量限制、不受企业规模限制、不受时间限制,提供“24365”(24小时、365天)全天候、无死角招聘服务。推广由内蒙古科技大学牵头的“在包高校联合招聘”模式,在包各高校每年至少组织5次高校联盟大中型招聘会,积极吸纳区内其他高校广泛参与,争取每年吸引万名以上毕业生留包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在包各高校)

(四)全力推进社会化融合

13.推动高校智库建设。依托高校学科、科研和人才资源优势,培育和组建区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行业产业发展政策咨询机构等专业化的高校智库。充分发挥内蒙古科技大学“市域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作用,鼓励各高校积极参与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战略研究方面为政府提供持续性、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和决策参考,为优化产业布局、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方案设计。支持高校学者、教授开展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形成对政府决策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推出一批对我市改革发展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在包各高校,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14.推动“包头科创港”建设。推动建设以市政府为主导,内蒙古科技大学牵头并为入驻主体,其他各高校和包钢集团等企业协同的“包头科创港”,打造园区、校区、社区融通,实现人才引领包头、科创集聚包头、产业振兴包头的发展目标,形成产城、产教、产产深度融合,形成因校兴城,因城促校,校地相融、共荣共生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内蒙古科技大学等在包各高校)

15.营造文化共融氛围。依托“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良好氛围,鼓励在包各高校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相关活动,面向市民开放图书馆、校史馆、展览馆等区域,让市民感受浓厚校园文化底蕴,营造良好氛围。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美术馆、体育馆、重点实验室等区域,培养中小学生人文、科创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水平。邀请包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文化名人走进高校,讲好高校与包头市共生共荣、共享共建的发展历史故事,让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包头的文化内涵和城市底蕴,有力凝聚广大师生爱包头的共识,激发作贡献的强大正能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旅广电局,在包各高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校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推动校地融合发展纳入地区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方面进行整体部署、统筹实施。

(二)建立融合组织机构。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高校、有关部门单位上下联动组织体系,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织密工作网络,加强工作统筹和服务协调,在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教育教学、学科发展、生活服务等方面提供充分保障。建立定期会商联络机制,定期组织高校、企业、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会商沟通,共同谋划校企合作事宜。

(三)强化政策扶持。建立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校地融合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按照公益性原则,支持校地融合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校地融合发展项目或投资兴办职业教育,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四)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科技研发、资源共享、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对在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共享、校企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校、企业、部门及相关人员,结合实际予以表彰奖励。鼓励高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向学校提供的专业建设等相关经费,可用于学校专业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

(五)建立落实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融合绩效考评办法,加强资金绩效评价和督查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落地落实,定期对融合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信息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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