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653万元支持高校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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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8 10:48 

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是国家重点用于高校生均补助,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的专项资金,也是我市高校改造、升级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实践平台的重要资金来源。为此,包头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谋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我市高等教育特色、创新亮点等信息,准确提供我市相应因素测算基础数据,组织高校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截至目前,2024年我市已争取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5653万元。

下一步,将按照“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将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有关要求和我市两所高校(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实际紧密结合,用足、用好财政对地方高校发展的支持政策,通过探索和建立保障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新机制,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从提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科学性方面,引导高校科学发展、特色发展、争创一流,促进我市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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