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死亡人员领取低保救助金,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精准、更显公平,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全面推进低保生存认证工作,实现低保对象的在线监管,为服务低保人员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规范认证周期,掌握低保对象生存状态。为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生存状态,要求低保对象每月25日前必须完成当月生存认证,旗县区民政局通过与认证平台公司对接,了解认证情况,每月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对未进行认证的低保对象提示,如低保对象连续三个月没有进行认证,将取消其保障待遇。低保对象中特殊人员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没有进行生存认证,经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确认其生存的情况下,可以不取消保障待遇。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统计生存认证完成率。全市生存认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旗县区民政局负责,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各旗县区将及时更新低保服务对象数据,按季度统计生存认证完成率。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低保对象完成认证,对认证确有困难的人员,由社区(嘎查村)负责人或社会救助协理员入户协助完成核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生存认证工作深入人心。由于低保对象生存认证涉及人员数量较大、情况复杂,各旗县区民政局将通过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把生存认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到低保对象,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增强低保对象主动申报、诚信申报个人信息的意识,推动生存认证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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