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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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

                               建设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专项支持政策,提出阶段性

                工作重点,形成年度全区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要


                点,督促政策落实;研究解决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


                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指导各盟市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工作;建立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形势分析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全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健康发展。完成自治


                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

                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乡村


                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内蒙古民航机场集


                团公司、内蒙古邮政分公司等 14 个部门、单位组成。自治区交

                通运输厅为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


                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

                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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