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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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农村牧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深化“蒙速办”和“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的新业态监管格局,完善


                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

                打击农村牧区寄递服务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


              (内蒙古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地区按职责分工


                负责)

                     (十)积极打造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持续做好农村牧


                区物流服务品牌推广工作,鼓励支持各地区结合农村牧区经济发


                展特点和寄递物流实际需求,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培育农村牧区寄

                递物流服务品牌。通过持续开展,在全区范围内着力打造一批网


                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


                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自治区每年将选取优质项目向交通运

                输部、国家邮政局推荐参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邮政管


                理局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

                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

                建设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盟市做好相关工作。各盟市


                要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协调联动机制。

                各地区要加强规划引领,将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


                振兴建设范围,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结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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