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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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对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物流配送体


                系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支持地方邮政快递企业公平参与;鼓

                励各地区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


                共同推动农村牧区电商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牧区商贸流通体系

                转型升级。2022 年 6 月底前,在全区建设 1—2 个农村牧区电商


                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牧区电商的定制


                化服务能力。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依托农村牧区客运

                站或货运站、旗县域邮政处理中心和快递综合服务中心、电商和


                供销仓储场地设施等,建设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同步建设与电子商务交易供应链相配套的功

                能区,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


                牵头,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


                内蒙古邮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示范县人民政府、各地区按

                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乡村牧区邮政体系作用。发挥“邮政在乡”的优

                势,加强农村牧区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鼓励邮政企业


                与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


                模式,打造上接旗县(市、区)、下联村落的苏木乡镇寄递物流

                中转节点。结合建制村分布,整合在村交通、邮政、快递、供销、


                电商等资源,合理布局中心村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站点,拓展

                服务周边嘎查村。以“邮快合作”为主要模式,深入实施“快递


                进村”工程,2021 年底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率 90%以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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