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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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研


                究解决用地、投融资、财政补贴等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统筹推

                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策扶持。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

                的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邮政、商务、农牧


                业、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农村牧区寄


                递物流发展的扶持政策。各盟市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与盟市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


                10 号)中相关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要求,支持农村牧区寄

                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农村电商快递协同


                发展示范区、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示范项目、“快递进村”、冷链


                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项目、“四好农

                村路”示范地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品牌、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


                资金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推动农村牧区寄递物流

                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政策性文件


                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资源充分整合


                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大落实力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寄


                递物流工作的督促指导,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自

                治区每年对各盟市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估,


                确保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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