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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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LPR)的 70%且不超过 2%的利率,给予每年不超过 200 万
元贴息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
三、促进精深加工优化升级
对 2024 年以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6 亿元,从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借入新建和升级改造的农畜
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贷款的企业,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 70%且不超过 2%的利率,给予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贴息支
持。对年实际屠宰加工量达到 2 万头以上的肉牛屠宰企业,收购育
肥牛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70%
且不超过 2%的利率,给予每年不超过 600 万元贴息支持。支持
肉牛企业开展牛肉预制菜、灌制品、保健品、活性酶等新产品
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鼓励自治区大型知名企业进入肉牛产业,
利用企业销售渠道、品牌优势和管理水准,提升全区肉牛产业
发展能级。〔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财政
厅〕
四、推动精深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
每年遴选 2 个以精深加工为主的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予
以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时,对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为
主的工业园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工业园区专项资金使用时,
对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工业园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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