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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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1-01 00:0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殷玉珍等10名同志“全区造林绿化标兵”荣誉称号,张宝珠等30名同志“全区造林绿化模范”荣誉称号,曹绍清等60名同志“全区造林绿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等50个单位“全区造林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内政字〔2002〕312号 11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第14届亚运会获奖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通报 第14届亚运会上,我区共有6名运动员、1名教练员,取得3金、1银、1铜和2个第五名的好成绩,并分别打破1项亚洲纪录和亚运会纪录。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荣获金牌的运动员刘国辉、纪海平“内蒙古自治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盛浩明“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练员”称号,享受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对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人民币172万元。(内政字〔2002〕317号 11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36个先进集体和呼和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宝音巴图等50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内政字〔2002〕327号) 11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合唱团的通报 今年10月,在韩国举行的第二届国际奥林匹克合唱大赛上,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合唱团荣获“有伴奏民谣”、“无伴奏民谣”、“混声合唱”三项冠军;蒙古族青年指挥家乌仁姗娜荣获本次大赛唯一指挥奖,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内蒙古争了光。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合唱团及指挥乌仁姗娜、作曲恩克巴雅尔、永儒布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内蒙古广播电视艺术团合唱团人民币5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内政字〔2002〕335号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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