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盟市要抓紧编制本地区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计划,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内蒙古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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