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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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5 10:00 

2018年10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亚民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武秀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宝音图、工资福利处处长李晓明,自治区编办盟市处调研员马勇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亚民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立足新时代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是实现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意见》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目标,重点从强化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切实理顺体制机制、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强化落实保障等方面提出23条政策举措和要求。《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调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调抓住关键环节,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为全面推进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教育部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地区贯彻落实意见起草工作,于2018年6月2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教师文件实施意见研制出台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实施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作了重要批示。艾丽华副主席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起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专题研讨。


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指示意见和教育部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在起草和修改《实施意见》过程中,以中央《意见》为蓝本,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建设我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了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14次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第10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9月9日正式印发。


下面,简要介绍自治区《实施意见》的总体情况。


一、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六个部分27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培养扎根内蒙古大地、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教师优先发展、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坚持以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坚持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形成体系完备、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名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的中长期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是政策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21条政策举措。一是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定期轮训制度;配齐建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把担任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学校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把从事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入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推进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到高校做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加强师德教育和典型事迹宣传,完善师德考评和师德惩处制度,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在教师资格注册、职称评聘、评优奖励、课题申报、导师选聘等工作中,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二是振兴教师教育、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改革师范生招生制度、实施自治区公费师资培养计划;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建立完善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全面实施师范专业认证;加强教师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一批自治区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认定一批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践基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培养层次;加大民族教育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实施自治区名师工程;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职业院校素质提升计划,实施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工程;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强化教师梯队建设,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建立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度;强力推动我区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教师和援外教师成长发展。三是理顺体制机制,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旗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调配聘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等的管理职责,实现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建立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定期到农村牧区学校支教服务机制,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逐步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要求;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加大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力度;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设立流动岗位、特聘岗位,引进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兼职任教;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制度,推动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四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各地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建立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体现以增长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重点从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督导检查等三个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是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考核工作重点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实施意见》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设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自治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解读好各项惠师政策措施,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各项配套落实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让广大教师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


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1.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师德师风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呢?


武秀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1.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2.创新师德教育。一是加强师德师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建立新入职教师宣誓制度,突出正面引导,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二是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意识,树立教师廉洁从教、潜心育人的自觉意识,着力培养和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3.加大师德模范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并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先进典型,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宣传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激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4.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一是建立家长、学生、同行、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测评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公平的对教师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评价。二是有效使用考核结果,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在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奖励、课题申报、导师选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教师自觉维护良好师德形象。


5.完善违规惩处制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注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持续做好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整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6.建立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2.内蒙古晨报记者:《实施意见》提出,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请问在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晓明:1.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一是要求各地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在制定调整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班主任岗位吸引力。三是落实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30%的比例计发。四是提出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2.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一是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落实苏木乡镇工作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二是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3.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一是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二是高校专业技术和科研人员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获得的报酬、奖励,国家和自治区各类重点人才工程人员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科研项目绩效奖励、企业科研项目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三是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四是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支持高校建立专项奖励制度,所需经费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3.凤凰网记者: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要求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增加教师总量。请问,对这一点,自治区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马勇:编制作为重要的资源,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要保障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应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落实统一的编制标准。关于中小学教师编制。2016年,自治区制定了城乡中小学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2017年,自治区编办根据各地生师比和班师比为各盟市核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下一步的重点是督促编制落地,确保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的需要。针对高考改革将会造成高中阶段出现编制短缺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高考改革,为推进高考改革提供编制保障;针对过去编制调整周期长、调整难的问题,《实施意见》要求创新编制管理办法,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强调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变化及时统筹调配后,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备案,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关于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针对目前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编制紧缺和教职员工配备不齐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修订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下一步,自治区将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2.推进建立高校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制度。近些年,由于高校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出现了编制短缺的问题。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高校人员总量备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自治区将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高校人员总量备案改革试点方案并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缓解高校用人压力。


3.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引进。2017年,自治区制定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并设立了“人才专项编制”。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的限制,使用专项编制进行安置。下一步,将鼓励各高等院校创造条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高校教学科研和创新水平。


4.内蒙古日报社记者:针对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请问自治区有什么具体的考虑?


宝音图:为了提高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强化改革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学校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聘期考核,实行岗位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岗位聘用能上能下。下一步,我们打算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的工作特点,分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注重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特别是把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在教师资格注册、职称评聘、评优奖励、课题申报、导师选聘等方面,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2.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要求学校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虑结果作为教师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基本依据。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可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或者继续聘用;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低聘或者调整岗位,甚至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以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3.对岗位变动人员。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的原则,实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的变更,以实现待遇能高能低。


4.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相关配套政策,为扎实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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