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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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09 10:01 


  2022,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大力推进研发投入攻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保持较快增长,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2,全区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09.5亿元,2021年增加19.4亿元,增长10.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2之比)0.90%,2021年持平3

分活动类型看,全区基础研究经费8.1亿元,比上年增长48.8%;应用研究经费16.8亿元,下降9.3%;试验发展经费184.7亿元,增长11.1%。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3.9%8.0%88.1%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8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7%;政府所属研究机构经费14.5亿元,增长6.9%;高等学校经费8.6亿元,下降5.4%。企业、政府所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87.0%6.9%4.1%

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8.1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增长44.1%,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2.60%,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6.6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4.7%,投入强度为2.67%,比上年提高0.27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1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7,7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76.3%(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排名前三的是包头市(77.5亿元)、呼和浩特市(44.5亿元)和鄂尔多斯市(44.1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盟市有3,依次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和乌海市(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2,全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43.0亿元,比上年增加7.7亿元,同比增长2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73%。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8.1亿元,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75%5;盟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4.9亿元,占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73%


全区12个盟市中,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4个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详见附表3)

注:

1〕本公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数据由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和科学技术厅提供,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数据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提供,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

3〕根据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21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0.90%

42022年分盟市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

5〕盟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含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信息来源: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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