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20年修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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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2020 年修订)的批复
内政字〔2021〕59 号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20
年修订)局部修改成果进行批复的请示》(巴政报〔2021〕55 号)
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你市要按照修订后的《总体规划》,进一步组织修改完
善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确保《总体规划》有效
实施。待新编制的巴彦淖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生效后,该
《总体规划》自动失效。
三、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监督管
理工作,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