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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发〔2017〕140号
成文日期 2017-11-15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发〔2017〕140号
成文日期 2017-11-1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1-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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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层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13项行政许可项目(见附件)。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运行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017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doc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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