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18〕86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12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18〕86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12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为明确我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种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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