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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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24 10:45 

   

一、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国动办)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暂时保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自治区国动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防动员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二)规划建设处

(三)动员协调处

(四)指挥通信处

(五)工程管理处

(六)重要目标保护处

(七)机关党委(人事处)

(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33号人防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1-3387012

负责人:张瑞怀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

1.承担机关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交通、信访接待、投诉受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等相关工作。

3.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人员疏散掩蔽训练演练等辅助性工作。

4.参与自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5.承担人民防空物资储备等保障性工作。

6.承担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综合科、工程建设维护科、物资储备科、训练演练科、后勤保障科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33号人防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1-3387107

负责人:曹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定额服务中心牌子)

1.承担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和防护设备检测、鉴定、评估等技术性工作。

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技术研究、咨询等工作。

3.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业地方标准编制、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4.承担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编制、修订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定额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技术咨询等工作。

5.承担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综合科、质量科、技术科、标准科、定额科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33号人防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1-3387058

负责人:刘泽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定额服务中心牌子)副主任

(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1.承担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等指挥信息保障工作。

2.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值班执勤工作,收集、处理、传递各类指挥信息。

3.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情报和指挥通信网络、空情警报预警系统及装备设备的维护保障工作。

4.承担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任务,保障城市防空警报试鸣等工作。

5.承担人民防空通信装备技术科研开发和技术训练。

6.承担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综合科、通信科、空情预警科、机动指挥保障科、数据科、设施设备科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33号人防大厦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1-3387415

负责人:王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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