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发〔1996〕86号 |
成文日期 | 1996-06-10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发〔1996〕86号 |
成文日期 | 1996-06-10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现将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入统计调查工作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入统计调查工作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城乡居民收入是反映人民生活和经济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就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乡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反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农牧民人均收入”、“城乡居民生活费收入”两项指标较客观地提供了这方面的情况。根据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自治区党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实现“两个提高”的奋斗目标,并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入的调查工作,以便准确、及时地反映自治区“两个提高”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的依据。
一、我区城乡居民收入统计调查工作的现状
过去,我区农牧民收入、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两项调查”)分别由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承担。多年来,我区城乡两支调查队严格按照抽样调查原理和国家统计局统一的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两项调查”,所提供的调查数据基本上反映了我区的宏观经济走势,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但是,由于多年来“两项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和自治区两级宏观决策的需要,在调查样本选择、调查网络设置、技术方法和组织实施等方面都是按国家的统一要求、以自治区为总体抽选样本进行的,因此,整个调查工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中调查点少、覆盖面小,就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过去,在调查网点设置上,农调分为国家抽中点34个旗县,2060个调查户;城调分为国家抽中点8个市县(旗),900个调查户;自治区抽中点9个旗县(市),500个调查户。没有被国家抽中的部分盟市只是自行组织了简易调查。显然,在这样的基础上不可能取得分地区城乡居民收入的准确数据。
总之,目前我区“两项调查”的调查点少,样本老化,对盟市、旗县代表性不强;盟市、旗县自行组织的调查在调查方法上不够规范,因而数据质量不高,实用性差;加之被调查户补助费用较少,合作积极性不高,两支调查队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条件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质量。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区目前“两项调查”的结果只能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的宏观决策的需要,而不能满足分层次(旗县、盟市)决策的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工作的意见
根据全区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和各级领导宏观决策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刻不容缓。为此,针对我区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稳定现有抽样调查体制的前提下,按照分层决策、分层统计的原则,盟市和旗县要分别组织开展城乡抽样调查工作。自治区和盟市要以盟市和所属旗县(市)为总体,按照抽样原理抽选样本,重新确定或适当扩大调查户,据以计算盟市和旗县全面数据。
(二)切实加强各级城乡调查队伍建设。没有国家和自治区调查点的旗县(市)可设立一个城乡调查队,全面完成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任务,同时承担城乡其它调查任务。国家级调查队的机构建设按自治区计委、编委、财政厅、统计局《转发国家劳动人事部、财政部、统计局关于农村和城市两支抽样调查队组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84〕统办字12号)精神执行。各盟市成立的城乡调查队级别为准处级,各旗县(市)调查队为副科级。在人员编制方面,要根据原城调或农调调查点上“两项调查”任务加大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增加。同时,要注意调查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员素质。
(三)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调查方案的要求,规范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分别由上级统计部门负责。代表盟市情况的调查点的数量、选点由自治区城乡两支调查队确定,代表旗县情况的调查点的数量、选点由盟市统计部门确定。
(四)要切实保证调查工作所需经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分层次决策、分层次统计、分层次负担经费的原则,确保调查经费的落实,保证城乡居民收入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代表盟市、旗县(市)情况的调查经费分别由盟市、旗县负担。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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