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发〔1997〕26号 |
成文日期 | 1997-02-25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发〔1997〕26号 |
成文日期 | 1997-02-25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实施“三优带动”工程的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以优势产品带动优势企业,以优势企业带动优势产业,以优势产业带动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三优带动”工程,择优扶强,以有市场、有效益、有地区特色的名牌产品为龙头,高起点地进行技术改造,使优势企业迅速膨胀,是实施“名牌战略”,加快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为目标,依托现有优势企业,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加快国有企业集团化的步伐。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要搞好规划,加强指导,推动中小企业向优势龙头企业靠拢,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尽快形成有内蒙古特色的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实施“三优带动”工程的方案
(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二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完成“两大历史任务”的要求,全面推进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定的五大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大我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借鉴一些发达省市抓优势企业的成功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为指针,积极推进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将自治区经济发展的“五大战略”与工业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择优扶强”的基本方针,“九五”期间从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四大支柱产业和三大优势产业中,选择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含量及附加值较高、资源优势突出、经济效益好、生产条件具备的产品和相关企业,采取集中力量、择优扶持、滚动发展、快速扩张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技术进步为基础,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调动一切手段,突出抓好一批优势名牌产品的培育和膨胀扩张,进而培育壮大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以优势产品带动优势企业,以优势企业带动优势产业,以优势产业构筑我区工业经济的支柱,带动全区工业经济的发展。力争在本世纪末,使这些优势产品、优势企业和优势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知名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支柱性拳头产品,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成倍增长,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支撑点,从而带动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制定“三优带动”工程的原则
——产业政策原则。“三优带动”工程在产品、企业的选择上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产业政策为指针,以发展“四大支柱”和“三大优势”产业,特别是以农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轻纺工业为目的,为实现“两个提高”和完成“两大历史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效益原则。“三优带动”工程产品和企业的筛选,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选取现有市场和潜在市场需求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效益的产品优先扩张。列入方案的产品和企业,不仅要上规模,而且要进一步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加快技术创新,强化营销,使企业在改革、改组和改制并举的基础上实现低成本扩张,努力扩大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最终要体现在效益上。
——优势原则。在“三优带动”工程中坚持优势原则,就是找出现实的和潜在的优势,把我区有限的财力、物力集中起来,择优扶持一批有效益、有技术和有产品优势的企业,促进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品和企业流动,发挥优势产品的示范、先导、辐射作用,带动一个产业、地区的经济发展。
——竞争原则。确定“三优带动”工程的优势产品和优势企业要引入竞争机制,按行业制定量化标准,对产品和企业的筛选实行优胜劣汰,优先选择那些市场竞争力强,有现实优势和潜在优势,有“带动”作用的产品和企业,分年度重点扶持,实现滚动发展。
三、选择的重点和奋斗目标
(一)“三优带动”工程的总目标
选择有扩张膨胀前途的35种产品,作为“三优带动”工程逐年滚动发展的初选项目;每年重点扶持10个左右有一定出口创汇能力、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较高、经济效益好的产品。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要求,“九五”期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依托我区优势,结合各行业实际,优势产品在数量上、优势企业在规模上要快速膨胀扩张,质量要不断提高,效益要有明显增长,最终带动行业发展形成支柱产业,由此振兴我区的经济。据统计,目前35种产品的年销售收入154亿元,年实现利税26亿元。到本世纪末,力争使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利税分别达617亿元、106亿元。
(二)具体目标
1、轻纺工业重点选择绒毛纺织、皮毛皮革、服装、食品饮料、造纸、医药等六大行业的19个产品,突出体现轻纺工业作为我区第一位支柱产业的地位。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35.1亿元,利税5.13亿元,出口创汇1.05亿美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26.6亿元,利税25.55亿元,出口创汇4.8亿美元。
绒毛纺织行业重点选择充分利用我区羊绒、驼绒、羊毛资源优势和传统行业优势的产品,以鄂尔多斯、鹿王、山丹、昭君等名牌产品为依托,保持我区绒毛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挥优势产品的规模效益。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21.8亿元,利税3.2亿元,出口创汇8500万美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85亿元,利税12.8亿元,创汇3.4亿美元。
皮毛皮革工业重点选择鹿王皮革厂,集宁皮件厂、海拉尔皮革集团、赤峰皮毛厂等企业的产品,发展优势企业的系列优势产品。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800万元,出口创汇500万美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6亿元,利税1.95亿元,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
服装工业要依托我区羊绒羊毛精纺、驼绒精纺面料的优势,以仕奇西装系列产品为中心,羊毛针织服装为重点,保持我区毛绒服装工业在全国和世界的名牌地位,扩大优势产品的规模效益。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1亿元,利税1270万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利税6000万,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
食品工业要发展9个优势产品。选择速冻快餐、食品油、乳品、面粉等产品为扶持发展的重点,依托伊利、大公、恒丰、兴发、得利斯等产品,以先进工艺和绿色食品的加工企业为核心,走种、养、加、贸、工、农(牧)一体化、组建企业集团的路子。饮料、酒品主要扶持赤峰啤酒、赤波饮料、宁城老窖、凉城鸿茅酒、阿盟苁蓉酒等产品,进而不断扩大优势产品的规模和效益。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为7.9亿元,利税1.3亿元,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利税8亿元,出口创汇8000万美元。
造纸工业要以有资源潜力的锡林浩特纸业集团、西山咀造纸厂和扎兰屯纸浆厂三大企业生产的优势产品为核心,优化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发挥改造后纸浆的漂白能力,增加市场急需的高档包装、新闻、书写、印刷等纸张,进而扩大企业系列产品的规模和效益。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为1.1亿元,利税2312万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利税8000万元。
医药工业要发展麻黄素、灰黄霉素和灰兰霉素、萘普生等系列产品,加快甘草浸膏、苦参碱的开发和生产。这些产品1995年的销售收入2.7亿元,利税1925万元,出口创汇500万美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利税1.4亿元、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
2、冶金、有色金属及稀土工业要依托我区矿产资源及电力优势,以包头铝厂、包钢等大中型企业为中心,发挥名牌产品的规模效益。要充分发挥我区稀土资源、科研和生产优势,把包头建成全国规模最大、质量最好、效益最佳的稀土生产基地,并力争达到国际水平。初步计划发展稀土合金、薄板材、铝板材、铝型材等优势产品。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92.6亿元,利税13.38亿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389亿元,利税58亿元,出口创汇1.8亿美元。
3、机械工业要发展北方奔驰、专用重车、特雷克斯矿用车及其配件等优势产品,以骨干企业的产品为核心,通过产品开发、强化营销等手段,带动机械工业的发展,尽快形成规模效益。这些产品1995年的销售收入为10.2亿元、利税4199万元、出口创汇300万美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1.7亿元、利税10.7亿元、出口创汇1200万美元。
4、化学工业要合理利用我区化工矿产品和农牧业副产品资源,建立包头,伊盟等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并促进企业集团的组建。初步计划发展离子膜烧碱、电石、PVC树脂、蓖麻油、小苏打、纯碱等优势产品。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10.6亿元、利税1.5亿元,创汇800万美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2.2亿元、利税5.2亿元、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
5、建材工业要立足于我区丰富的资源优势,推动水泥、玻璃、陶瓷三大骨干行业加速发展,要以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增加效益为目标,积极采用最新科研成果,增加高技术附加值的品种;组建集团,强化销售,形成规模经济,发展水泥、陶瓷、玻璃等优势产品。这些产品1995年的销售收入45亿元,利税1.2亿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利税6.2亿元,出口创汇5000万美元。
6、森林工业要依托我区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人造板、集成材、装饰材和高档家俱等优势系列产品,使森林工业真正成为有相当精深加工能力和规模经济的工业体系。这些产品1995年销售收入5854万元,利税1728万元。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2亿元,利税1.3亿元,出口创汇800万美元。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三优带动”工程的实施要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按照每年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产品、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最具备条件的产品和企业,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纳入自治区经济考核体系和各部门、各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下达有关盟市、厅局和企业付诸实施。初步设想:初选的35种产品从1997年开始,每年安排10个左右的产品,分3年安排完。每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到本世纪末力争使全部项目基本形成规模,形成优势产业,成为带动地方工业发展的新经济支柱。
(一)入选企业要根据当前企业资产、产品营销等状况,制订出今后滚动发展的技术改造措施,开发新产品的方案以及掌握拟开发产品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国际的位次;开拓市场的营销策略,改革、改组、改制等低成本扩张方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等。
(二)自治区经贸委向各厅局和盟市下达产品和企业预选计划,各盟市和厅局要组织企业编制具体详尽的产品和企业扩张方案上报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经贸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凡通过论证的产品和企业,都要编制年度“三优带动”工程计划,明确实施的目标、扶持的措施、考核指标等,分别下达执行。凡列入“三优带动”工程的项目都是自治区重点项目。
(三)产品和企业扩张方案要纳入自治区经贸委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企业改革、质量、节能等各单项计划中,分别付诸实施;负责方案实施的地方政府和主管厅局要与企业签定责任状,明确奖惩,届时兑现。
(四)由自治区经贸委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三优带动”工程的实施和考核。“三优带动”工程的实施将实行自治区和盟市分级负责的办法,自治区无主管企业的“三优带动”工程,由自治区经贸委指导各企业实施,并组织监督、考核;自治区各行业所属企业的“三优带动”工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经贸委负责监督、考核;各盟市、旗县所属企业的“三优带动”工程,按隶属关系由各盟市、旗县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考核。“三优带动”工程的具体监督、考核办法由自治区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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