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00〕88号 |
成文日期 | 2000-09-06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办发〔2000〕88号 |
成文日期 | 2000-09-06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大部分地区都较好地完成了2000年度《内 蒙古政报》(以下简称《政报》)的征订发行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当前,2001年度《 政报》征订工作即将展开,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使《政报》的发行总量实现新的突破,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政报》的宣传工作
《政报》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传达政令的重要渠道,是新形势下指导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认 识、依法行政、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是沟通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 级政府办公部门要充分认识《政报》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政报 》,扩大《政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调动社会各界订阅《政报》、学习《政报》的 积极性,使《政报》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各界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健全联络员队伍,抓紧报款上缴工作
建设和稳定发行联络站是做好《政报》编辑发行工作的基础。各盟市旗县要高度重视这 项工作,要以办公室分管主任牵头,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政报》的通讯和发行工作。 发行联络站负责人和联络员工作变动时,要及时安排别的同志补位,并通知《政报》编辑部 。承担2001年度发行工作的人员如有变化,请于2000年10月1日前将名单报《政报》编辑部 。各发行联络站要大胆工作,开拓进取,理直气壮地抓好《政报》发行工作。同时,要加强 与盟市政府办公室(厅)和《政报》编辑部的联系,积极反映《政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 真做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
2000年没有上缴订款及前几年有累积欠款的地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催收订款,各盟市政 府办公室(厅)要加强督查工作,保证所辖地区收齐欠款。2001年,要建立责任制,严格按时 限要求上缴订款,防止出现新的拖欠。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报》征订计划顺利完成
做好《政报》发行工作是各级政府办公部门应尽之责,各盟市政府办公室(厅)要切实负 起领导责任,把《政报》发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目标,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 所属旗县和部门做好《政报》的发行工作。各旗县政府办公室要以《政报》发行为己任,加 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政报》发行任务。
2001年《政报》发行任务维持2000年的任务基数不变。如确有必要,各盟市可在保持总 任务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各旗县的任务基数自行调整。凡对旗县的任务数进行调整的盟市, 要尽快将调整后各旗县的任务基数通报《政报》编辑部。
2001年度全区《政报》发行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是“稳中有升”,即完成和超额完成征 订任务的单位,要在保证完成现有发行量的基础上,千方百计进一步扩大发行数量;没有完 成征订任务的单位,要克服困难,确保完成任务。
各盟市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召开本盟市的《政报》发行工作会议,及时将发行工作部署 下去。为争取时间,各盟市发行会议尽量在9月底前召开。发行会议结束后,各旗县要迅速 开展工作,要集中一段时间,调集一定数量的人员,全力以赴抓好《政报》发行工作。
各旗县政府办公室要在2000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政报》征订数报所属盟市政府办公 室(厅),同时报《政报》编辑部。各盟市政府办公室(厅)将本盟市各地区的《政报》征订数 汇总后,于2000年12月20日前报《政报》编辑部。
二〇〇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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