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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电[2007]16号
成文日期 2007-04-28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电[2007]16号
成文日期 2007-04-2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2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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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讲话》的重要意义

  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全面分析了当前节能减排工作,肯定了取得的积极进展,指出了节能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温总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需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具体包括: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面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体制和政策体系,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切实加强节能减排法制建设,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同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温总理的讲话,内容丰富,意义深远,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政策性,对于我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温总理讲话精神上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学习时间

  我区学习贯彻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活动时间为4月底、5月初。学习重点是《讲话》精神。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活动,及时组织传达,认真学习领会。

  (二)各盟市要按照温总理的要求,抓紧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结合实际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细化目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做好相关工作。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宣传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反对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节能减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学习贯彻情况于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其中,中直、区直企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汇总后报送,其他企业由所在盟市汇总后报送。

  联系人:刘新生

  联系电话:(0471)48242274825311(传真)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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