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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科技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电〔2015〕78号
成文日期 2015-09-30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科技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电〔2015〕78号
成文日期 2015-09-3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3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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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相关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拟于2015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会议展览中心举办。本届高交会的主题是“创新创业、跨界融合”。为了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加强与国内外科技交流与经济技术合作,自治区将组团参加第十七届高交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区参加第十七届高交会的高新技术创新成果展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部门配合,筹备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

  二、各盟市要做好本地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动员、高新技术项目筛选和参会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提出技术、资金和人才需求,为开展项目对接和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准备。

  三、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积极参加交易洽谈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对参展单位报送的参展项目认真筛选,推荐优秀企业和项目参展。

  四、本届高交会我区展位面积是180平方米,为突出参展特色和水平,我区将统一特装布展,统一制作展板。企业免收参展费用。

  五、参展要求:

  (一)2015年10月25日前,各盟市将联络员名单和各单位、各分团及各参展企业《第十七届深圳高交会项目及参会人员回执表》,传真或发E-mail至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2015年10月25日前,各盟市将推荐参展项目的文字资料及图片资料(图片要足够清晰和完整),发至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各参展企业要尽量提供样品、样机,以增强展示效果。为便于确定样品、样机摆放位置,各参展企业要于2015年10月25日前与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时联系。

  (四)2015年11月15日前,代表团成员及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到达深圳市,并开始布展。

  六、参展的有关具体事宜,请与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刘 龙 牧 仁 于晓莉(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6280767 6280781 6961614(传真) 15904891072

  联 系 人:徐 斌(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电话:(0471)6921193

  电子邮箱:1042567396@qq.com

  附件:第十七届深圳高交会项目及参会人员回执表

  2015年9月30日              


附件

                                  第十七届深圳高交会项目及参会人员回执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邮    编


传 真


E-mail


通讯地址


单位及项目简介:(300字以内)

 

 

 

 

 

 

参会人员回执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手    机

是否订房

备    注










































注:办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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