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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发〔2016〕14号
成文日期 2016-01-26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发〔2016〕14号
成文日期 2016-01-2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1-2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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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评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斯仁所著《〈蒙古秘史〉伦理思想研究》等12项成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授予刘爱华等人所著《中国对外关系中的机制建设研究》等120项成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授予李红霞所著《从理论主题变化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等231项成果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实践,多出精品,不断开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2016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docx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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