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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6〕123号
成文日期 2016-06-26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6〕123号
成文日期 2016-06-2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5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6-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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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规定,经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5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自治区质量水平整体提高。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获奖企业的宣传和支持力度,引导各行各业向获奖企业学习,切实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更多消费者满意的知名品牌,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201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2015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docx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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